销户须知
用户销户时,可向我所客户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客户服务中心按以下规定办理:
1、销户必须停止全部用电容量的使用;
2、用户已结清电费;
3、查验用电计量装置完好性后,拆除接户线和用电计量装置;
4、用户持我中心出具的凭证,领还电能表保证金与电费保证金;办完上述事宜,即解除供用电关系。
用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也不申请办理暂停用电手续者,我所客户服务中心可以销户终止其用电。用户需要用电时,按新装用电办理
客户服务中心咨询电话:2307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