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33家企业因严重污染环境被环保局“公示”
新华网杭州1月10日电(傅丕毅
潘一峰)浙江省环境保护局10日向社会公布了33家重污染企业名单,目的是为了增强社会各界关注环保、参与环保及环保监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共同打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据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新闻发言人秦忠介绍,被“公示”的33家重污染企业中,有的结构性污染严重,氨氮排放量大,浓度严重超标,给钱塘江流域水环境造成很大压力,如杭州新安江味精厂、浙江蜜蜂集团、巨化集团公司等;有的企业排污口位于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直接影响了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如杭州龙山化工有限公司等;有的企业噪声、烟尘、粉尘、恶臭气味排放,影响周围居民生活,导致群众投诉频繁,如浙江华东钢管制造有限公司、绍兴县越兰水泥有限公司、浙江海正化工有限公司、浙江寿尔福化学有限公司等;有的企业地处省际交界敏感位置,排污量大,引发省际污染纠纷,如吉利集团庆元吉庆有限公司;有的企业超标污水直排海洋,污染近岸海域,如岱山县吉利海藻有限公司;还有的企业生产车间内粉尘排放严重,员工缺乏起码的劳动保护条件,严重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如龙泉市绿源人造板有限公司等。
浙江省环境保护局局长戴备军要求全省环保部门,对污染严重的企业,要集中力量,坚决查处,坚决纠正,彻底解决污染问题,对触犯刑律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决不姑息手软,对执法不力的要严肃批评,环保部门执法失职、后果严重的,要追究行政责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