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金市文明办[2008]14号

 

关于转发中央文明办《关于做好
“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明办,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央文明办,《关于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的活动方案》和《关于做好“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工作安排》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作如下补充通知。请各地、各部门一并抓好落实。
    一、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各地的新闻媒体、新闻网站和社会宣传阵地要开辟“好人榜”专栏,认真宣传报道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目的、意义、方法和部署;宣传各地、各部门推荐、评议的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发动本地干部群众参与推荐、投票和评议活动。宣传各地推出的好人、好事的事迹,进一步营造“当好人、做好事”的氛围。
    二、认真组织推荐、评议活动。从5月初开始,全市各界群众可以采取发函、网上投稿、传真等方式,向当地文明办和金华新闻网(zjgc@jhnews.com.cn)进行推荐。市直各单位干部群众可以直接向市文明办和金华新闻网进行推荐,传真:82469458,联系电话:82469478;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市政府主楼914室。主要协办媒体《金华新闻网》。其他媒体要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三、推荐方法和时间安排。各县(市、区)推荐到各县(市、区)文明办或规定的平台上,由各县(市、区)文明办核实后,每个月10日前推荐到金华新闻网和市文明办,由金华市文明办核实确定后统一推荐中央文明网,同时推荐到金华新闻网“好人榜”上进行宣传。每个好人必须要附600字以内的主要事迹,填写好推荐表,按规定时间,一并报市文明办。
    各地确定的推荐平台、宣传方案和推荐方案5月20日前报金华市文明办。

金华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5月5日        

    活动细则 >>
    为配合做好道德模范选树工作,经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批准,中央文明办秘书组组织中国文明网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推荐活动。 活动旨在发动广大群众,在熟悉的人群中推举好人,在日常生活中发现好事,并对好人好事进行广泛宣传,推动社会形成学习、关爱、崇尚、争当道德模范的良好风尚。
推荐办法:一、下载附件《金华市“我身边好人”推荐表》,按要求填写完成后,发邮件至zjgc@jhnews.com.cn。
          二、将填写好的《金华市“我身边好人”推荐表》发传真到至:0579-80469458,联系电话:0579-82469478。
    好人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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