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短信声音:我是一名残疾人,名叫伍清,身份证号码3308231980××××,以前曾献血7次。请问,以前可以献血,为什么现在不能献血,到底有什么原因?
短信发送号码:130××××6355
短信发送人:衢州人伍清
伍清是一位残疾人,在金华打工多年,他到目前已有7次义务献血的经历了。伍清觉得,社会上许多人在帮助残疾人,他们残疾人也应该尽自己的能力回报社会,因此,每隔半年时间他就会参加一次义务献血,奉献自己的爱心。今年2月底,他登上了停在金华市区江南福泰隆附近的流动义务献血车,希望再次献血,可是却被医生婉言谢绝。
“当医生发现我是残疾人后,他就不同意给我抽血。当我问及为何不让我献血时,医生表示,目前他们并不提倡残疾人参加义务献血。”伍清告诉记者,对于医生这样的答复他感到非常惊讶,因为在2006年时,他参加了金华中心血站组织的献血超过1000毫升的献血者活动,在活动中他得知当年金华无偿献血最多的人就是一位残疾人。
伍清说:“我今年才29岁,身体非常好,前几次献血的经历也说明我是符合献血条件的。请问,我以前可以献血,现在却不能献,到底是什么原因?”
金华市中心血站站长陈安心表示,不提倡残疾人献血并不表示不允许残疾人献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国家提倡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健康公民的定义应该是没有疾病,虽然残疾人有部分身体功能上的缺失,但只要他个人自愿,并且血液的生化指标符合献血要求,作为一个社会公民,残疾人也应有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陈安心说:“献血既要保护临床用血者,也要保护献血者。本着保护献血者的原则,本着人道主义精神,我们不提倡残疾人献血。毕竟,相对于普通献血者而言,献血对于残疾人的身体负担可能更加大。不过,残疾人符合献血条件并坚持要献血,我们也表示欢迎。”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规定:四肢严重残疾、严重功能性障碍及关节红肿、双臂静脉穿刺部位皮肤损伤、静脉注射药物痕迹者不能献血。 (本报记者 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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