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消息(记者 张华钢 通讯员 戴伟忠 王 慧)4月7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召集全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负责人举行座谈会,谋划今后一个时期进一步推进药品零售连锁经营的发展规划。
据了解,截至今年3月底,我市共有药品零售连锁企业18家,药品零售企业1106家,其中连锁门店983家,占零售企业总数的88.9%。市本级共有药品批发企业10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7家,药品零售企业258家;在药品零售企业中,连锁门店249家,占零售企业总数的96.5%。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发展,已经让广大城乡群众受惠。
2001年,我市开始组建零售连锁企业,2002年药品零售经营许可审批放开。到2002年底,我市有药品零售连锁企业6家:金华市太和堂医药连锁公司、金华市九德堂医药连锁公司、金华市尖峰大药房连锁公司、义乌市大德药房连锁公司、兰溪康恩贝大药房连锁公司、东阳市统一药房连锁公司。这6家连锁企业共有连锁门店88家。2002年,全市药品批发企业仅13家,现在已发展到21家。
2003年3月,为了积极鼓励药品零售连锁经营,市药监部门遵循“市场运作,政府引导”原则,出台实施了加快发展药品零售连锁的扶持政策,鼓励引导不具备单独申报条件的药店采用加盟或联合等形式加入到已通过GSP认证的零售连锁企业或批发企业中去。鼓励引导药品零售企业组建连锁公司,实现管理资源和人力资源共享,做大做强医药商业,提升竞争力。鼓励通过GSP认证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以直营、特许加盟连锁等方式跨行政区域发展连锁门店,向社区、乡镇特别是边远山区发展连锁门店。对拟加入到已通过GSP认证企业中去的零售企业,除不需单独申请认证外,还在许可审批、从业人员药学职称上予以倾斜政策,其中在人员职称上,药学技术人员由原来要求2名以上变为1名以上等。
我市药品零售连锁药店实行统一配送药品、统一规章制度、统一商号、统一标识、统一门店管理这“五个统一”管理,从源头上保障药品的质量,优化了药学服务。据统计,我市近50%的药品零售连锁门店位于农村,全市100%的乡镇拥有了药品零售连锁门店,确保了农村群众的用药安全、有效、经济、方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