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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消息(记者 李俏红 通讯员 洪云长)日前,兰溪市港航管理部门、水利部门和兰溪市“黄沙办”作出规定:凡有关兰江水域采沙作业的招投标,其采沙船必须持有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和船舶检验证书以及船舶的铭牌,中标后从事采沙作业的船舶还要向当地港航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无船舶证照的采沙船不得参与兰江水域采沙作业投标。
据了解,兰江作为浙中地区一条主要的内河航运通道,具有很重要的运输功能,而不规范的采沙作业使兰江航道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兰溪市有关部门出台这一规定,就是为了规范河道秩序,保障兰江航行安全。
右图: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检查船舶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