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3日,东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宣布:经过4个月的追踪、侦查,大队成功破获一个诈骗出口运输费的犯罪团伙,抓获嫌疑人3名,已查实7起案件,涉案金额110多万元。而在东阳案发之前,该团伙已诈骗多起,数额达250多万元。
发货后拿不到运费
1月初,上海晟枫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下称晟枫公司)向东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2007年11月13日,自称是东阳市远东进出口有限公司(下称远东公司)业务主管的“张伟”,通过电话与晟枫公司业务员联系,欲委托晟枫公司运输一票700多公斤的货物到国外。双方达成口头协议,以每公斤36元的价格为远东公司运输这批货物,并约定货运到目的地以后付运费。晟枫公司按约将这批货运到目的地以后,远东公司却以种种理由拒绝付款。再后来,所有远东公司人员关闭手机及其他通讯,公司也从原来的地址(东阳市区关山路某号)搬走。
东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受理此案不久,上海丝金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也来报案,称远东公司以同样手法诈骗丝金公司运费28万余元。
东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于1月9日对这两起案件进行立案侦查。
被骗单位远不止两家
经侦大队办案民警到工商局查询远东公司注册资料,结果发现,于2007年6月21日注册的远东公司,其法人代表“王跃平”和股东“余轩”均非东阳人,该公司早就从注册地搬离,周围邻居及房东都无法提供远东公司相关人员的确切身份。
办案民警获悉:委托代理公司运输货物出口,必须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而核销单必须向人民银行外管科领取。民警赶到人民银行东阳支行调查远东公司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单情况,发现远东公司自公司注册以后,已经领取了61份核销单,但这些核销单都没有按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核销手续。
办案民警判断,犯罪嫌疑人以远东公司的名义实施合同诈骗,其被骗单位远远不止已报案的两家。通过不懈努力,1月19日,办案民警查清了远东公司的情况,并于当月和4月连续抓获了主要涉案人员陈光明(东阳人)、王华(桐庐人)、吕慧锋(杭州人)。
“低收高付”吸引客户上钩
经查,2007年6月,王华等人为能达到向杭州、上海等地的国际货运代理公司诈骗运输费的目的,就到东阳与陈光明商量,在东阳创办一个进出口公司。同年6月21日,王华等人利用假身份证,注册了远东公司。
远东公司注册后,吕慧锋、陈光明等人就以远东公司的名义,到义乌、东阳等相关市场,以较低的运输价格大肆招揽生意,寻找货源,并及时收取运费。同时与上海、杭州等地货运公司联系,高价委托这些公司将代理来的货物运输出口。
在履行合同中,他们采取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货运公司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达到诈骗货运公司运费的目的。他们在与货运公司联系业务时,都使用化名或冒用他人身份;在无法继续实施诈骗时,他们经常变换、关闭手机号码,多次更换公司地址,使各货运公司无法向其讨要运费。
如在2007年7月23日至8月23日期间,远东公司委托杭州某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运输6票出口货物,远东公司应该支付这个公司运费及其他费用合计26.2万元,而远东公司只付过8万元运费。2007年8月3日至9月26日期间,远东公司委托上海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运输11票出口货物,应该支付运费及其他费用合计30.4万元,而实际只付过前面3票共计7.4万元运费。
经统计,自2007年6月21日远东公司注册以后至案发,王华、陈光明等人时分时合,利用远东公司名义,隐瞒真实身份先后对杭州、上海等9家单位实施合同诈骗,其中诈骗成功的有7家。仅有据可查的部分,王华、陈光明等人从货主处收取运费78万多元,而未付运费总计达110多万元。
在杭州、桐庐等地也作过案
东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经侦查发现,王华、吕慧锋等人在注册东阳市远东进出口有限公司以前,自2006年下半年开始,利用同样的诈骗手段,分别在桐庐、杭州等地,以杭州华源前线能源设备有限公司、桐庐华腾进出口有限公司、杭州林权贸易有限公司的名义,对杭州、上海多家单位实施了诈骗,诈骗数额达250多万元。
对此,东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区经侦大队、桐庐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经侦大队已联手办案,又有数名涉案嫌疑人员被桐庐等地办案单位抓获。
(张黎明 徐步文 严晓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