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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消息(记者 张黎明)记者昨从市司法局获悉,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将于9月20日至21日进行。从6月11日起至25日开展网上预报名和交费。
在网上预报名结束后,7月11日至20日进行现场确认和发放准考证主证。网上报名、交费方式等有关事项,可登录“中国普法网”的“浙江省司法厅公告”进行查询(我市咨询电话为0579-82339001)。
据市司法局工作人员介绍,本次国家司法考试与往年相比,出现了不少变化,考生应多加留意。以往规定未毕业的应届生不允许报名,今年则作出放宽,规定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凭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格式证明可在司法部网站下载)报名。同时,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在2009年7月31日前,持考试合格成绩通知书和毕业证书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