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消息(记者 金 璐)记者昨天从市招生办获悉,高考查卷和录取的具体时间已经公布。
据了解,考生接到成绩通知单后,若对某科成绩有较大疑问,凭本人准考证和高考成绩通知单,于6月25日17时前直接向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办理查对申请手续,逾期不再办理。成绩查对限查主观题评卷中有无漏评、积分及统分差误,不查评卷宽严,不查客观题。每考生限查一科(一科有误,续查其余3科)。成绩查对结果于7月2日前由各地招考机构及时通知考生,并以《成绩更改通知单》形式反馈到各市招考机构,并在考生成绩信息库中更正。对纠正成绩的考生,允许其修改已填报的志愿,修改后的志愿由各地招考机构于7月3日17时以前反馈到省考院。
此外,今年我省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时间及院校安排已经出炉。
文、理科录取工作进程如下:提前批录取时间是7月9日至12日。第一批录取时间是7月14日至7月21日16时30分。其中,在7月16日晚上公布征求志愿计划,考生可于7月17日8时30分至16时30分填报征求志愿。是否填报降分征求志愿见省教育考试院通告,若降分,于7月20日8时30分公布降分征求志愿计划,考生可于7月20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和14时至16时30分填报降分征求志愿。第二批录取时间是7月23日至7月30日16时30分。其中,在7月25日晚上公布征求志愿计划,7月26日8时30分至16时30分考生填报征求志愿,若降分,则于7月29日8时30分公布降分征求志愿计划,考生可于7月29日8时30分至16时30分填报降分征求志愿。第三批录取时间是8月1日至8月8日16时30分。其中,在8月3日晚上公布征求志愿计划,考生可于8月4日8时30分至16时30分填报征求志愿。若降分,则于8月7日8时30分公布降分征求志愿计划,考生可于8月7日8时30分至16时30分填报降分征求志愿。第四批录取时间是8月10日至8月18日11时30分。其中,在8月12日晚上公布征求志愿计划,考生可于8月13日8时30分至16时30分填报征求志愿。若降分,则于8月16日8时30分公布降分征求志愿计划,考生可于8月16日8时30分至16时30分填报降分征求志愿。
艺术类录取工作进程如下:第一批(传统志愿)从7月9日至7月12日。第二批(平行志愿)从7月14日至7月18日。其中7月16日晚上公布征求志愿计划,考生可于7月17日8时30分至16时30分填报征求志愿。第三批(传统志愿)从7月23日至7月26日。第四批(平行志愿)从 8月1日至8月5日。其中8月3日晚上公布征求志愿计划,考生可于 8月4日8时30分至16时30分填报征求志愿。
体育专业录取工作进程如下:第一批从7月9日至7月12日。其中,于7月10日晚上公布征求志愿计划,考生可于7月11日8时30分至16时30分填报征求志愿。第二批从 7月14日至7月18日。其中,7月16日晚上公布征求志愿计划,考生可于7月17日8时30分至16时30分填报征求志愿。第三批从7月23日至7月27日。其中,7月25日晚上公布征求志愿计划,考生可于7月26日8时30分至16时30分填报征求志愿。第四批从8月1日至8月5日。其中,于8月3日晚上公布征求志愿计划,考生可于8月4日8时30分至16时30分填报征求志愿。
想查对高考成绩的考生请于今明两天到当地招生办申请
新报讯(记者 盛赞)记者昨日从浙江教育考试院了解到,为维护广大考生利益,保障公平竞争,今年继续进行考生成绩查对工作。考生接到成绩通知单后,若对某科成绩有较大疑问,凭本人准考证和高考成绩通知单,请于6月25日下午5时前直接向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办理查对申请手续,逾期不再办理。此次高考成绩查对限查主观题评卷中有无漏评、积分及统分差误,不查评卷宽严,不查客观题。每考生限查一科(一科有误,续查其余三科)。
成绩查对结果于7月2日前由浙江教育考试院统一录入各地招考机构FTP目录,由各地招考机构及时通知考生。对纠正的考生成绩,以“成绩更改通知单”形式反馈到各市招考机构, 并在考生成绩信息库中更正。
对纠正成绩的考生,允许其修改已填报的志愿,修改后的志愿由各地招考机构于7月3日下午5时以前反馈给浙江教育考试院。
考试结束后,就忙着准备填报志愿了。首先忙的是家长,要先将孩子喜欢的各批别大学资料搜集,甚至要搜集这几年这些学校的录取分数线;要将冷热门大学、专业情况摸清,再结合孩子的兴趣和就业难易程度挑选,这些工作,没有三五个整天专门做,根本就完不成。家长们都认为,分数重要,录取成功率重要,但孩子的意向更重要,所以即将展开的填报志愿中,一定要两辈人协同作战,投入填报志愿的工作。
浙江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间公布
招生部门提醒:请留意征求志愿的填报时间
新报讯(记者 盛赞)昨天,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同时公布了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投档时间表以及征求志愿填报时间,金华市招生办副主任王建益提醒考生应特别留意征求志愿的填报时间,把握机会。
文、理科录取工作进程
提前批:7月9日~7月12日
第一志愿投档 7月9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9日16:30
第二志愿投档 7月10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0日16:30
参考志愿投档 7月11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1日16:30
服从志愿和生源不足降分投档 7月12日8:30
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投挡 7月12日8:30
录取结束 7月12日16:30
第一批:7月14日~7月21日
平行志愿投档 7月14日20: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5日16:30
公布征求志愿计划 7月16日晚上
考生填报征求志愿 7月17日8:30~11:30,14:00~16:30
上报征求志愿 7月17日19:00前
征求志愿投档 7月18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8日16:30
一般性降分投档 7月19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9日11:30
艰苦专业、少数民族、定向生降分投档 7月19日14: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9日16:30
是否填报降分征求志愿见省教育考试院通告
公布降分征求志愿计划 7月20日8:30
考生填报降分征求志愿 7月20日8:30~11:30,14:00~16:30
上报降分征求志愿 7月20日19:00前
降分征求志愿投档 7月21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21日11:30
降分征求志愿服从投档 7月21日14:30
录取结束 7月21日16:30
注:7月13日20:30向院校提供模拟投档情况。
第二批:7月23日~7月30日
平行志愿投档 7月23日20: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24日16:30
公布征求志愿计划 7月25日晚上
考生填报征求志愿 7月26日8:30~11:30,14:00~16:30
上报征求志愿 7月26日19:00前
征求志愿投档 7月27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27日16:30
一般性降分投档 7月28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28日11:30
艰苦专业、少数民族、定向生降分投档 7月28日14: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28日16:30
是否填报降分征求志愿见省教育考试院通告
公布降分征求志愿计划 7月29日8:30
考生填报降分征求志愿 7月29日8:30~11:30,14:00~16:30
上报降分征求志愿 7月29日19:00前
降分征求志愿投档 7月30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30日11:30
降分征求志愿服从投档 7月30日14:30
录取结束 7月30日16:30
注:7月22日20:30向院校提供模拟投档情况。
第三批:8月1日~8月8日
平行志愿投档 8月1日20:30
退档录检结束 8月2日16:30
公布征求志愿计划 8月3日晚上
考生填报征求志愿 8月4日8:30~11:30,14:00~16:30
上报征求志愿 8月4日19:00前
征求志愿投档 8月5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8月5日16:30
一般性降分投档 8月6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8月6日11:30
艰苦专业、少数民族、定向生降分投档 8月6日14:30
退档录检结束 8月6日16:30
是否填报降分征求志愿见省教育考试院通告
公布降分征求志愿计划 8月7日8:30
考生填报降分征求志愿 8月7日8:30~11:30,14:00~16:30
上报降分征求志愿 8月7日19:00前
降分征求志愿投档 8月8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8月8日11:30
降分征求志愿服从投档 8月8日14:30
录取结束 8月8日16:30
注:7月31日20:30向院校提供模拟投档情况。
第四批:8月10日~8月18日
平行志愿投档 8月10日20:30
退档录检结束 8月11日16:30
公布征求志愿计划 8月12日晚上
考生填报征求志愿 8月13日8:30~11:30,14:00~16:30
上报征求志愿 8月13日19:00前
征求志愿投档 8月14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8月14日16:30
一般性降分投档 8月15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8月15日11:30
艰苦专业、少数民族、定向生降分投档 8月15日14:30
退档录检结束 8月15日16:30
是否填报降分征求志愿见省教育考试院通告
公布降分征求志愿计划 8月16日8:30
考生填报降分征求志愿 8月16日8:30~11:30,14:00~16:30
上报降分征求志愿 8月16日19:00前
降分征求志愿投档 8月17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8月17日16:30
降分征求志愿服从投档 8月18日8:30
录取结束 8月18日11:30
注:8月9日20:30向院校提供模拟投挡情况
艺术类录取工作进程
第一批(传统志愿) 7月9日~7月12日
第一志愿投档 7月9日20: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0日16:30
第二志愿投档 7月12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2日16:30
第二批(平行志愿) 7月14日~7月18日
平行志愿投档 7月14日20: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5日16:30
公布征求志愿计划 7月16日晚上
考生填报征求志愿 7月17日8:30~11:30,14:00~16:30
上报征求志愿 7月17日19:00前
征求志愿投档 7月18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8日11:30
注:7月13日20:30向院校提供模拟投档情况。
第三批(传统志愿) 7月23日~7月26日
第一志愿投档 7月23日20: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24日16:30
第二志愿投档 7月26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26日16:30
第四批(平行志愿) 8月1日~8月5日
平行志愿投档 8月1日20:30
退档录检结束 8月2日16:30
公布征求志愿计划 8月3日晚上
考生填报征求志愿 8月4日8:30~11:30,14:00~16:30
上报征求志愿 8月4日19:00前
征求志愿投档 8月5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8月5日11:30
注:7月31日20:30向院校提供模拟投档情况。
体育专业录取工作进程第一批:7月9日~7月12日
特招生投档 7月9日8:30
特招生录检结束 7月9日11:30
平行志愿投档 7月9日15: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0日10:30
公布征求志愿计划 7月10日晚上
考生填报征求志愿 7月11日8:30~11:30,14:00~16:30
上报征求志愿 7月11日19:00前
征求志愿投档 7月12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2日11:30
注:7月8日10:00向院校提供模拟投档情况。
第二批:7月14日~7月18日
特招生投档 7月14日20:30
特招生录检结束 7月15日10:30
平行志愿投档 7月15日15: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6日10:30
公布征求志愿计划 7月16日晚上
考生填报征求志愿 7月17日8:30~11:30,14:00~16:30
上报征求志愿 7月17日19:00前
征求志愿投档 7月18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18日11:30
注:7月13日20:30向院校提供模拟投档情况。
第三批:7月23日~7月27日
特招生投档 7月23日20:30
特招生录检结束 7月23日10:30
平行志愿投档 7月24日15: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25日10:30
公布征求志愿计划 7月25日晚上
考生填报征求志愿 7月26日8:30~11:30,14:00~16:30
上报征求志愿 7月26日19:0前
征求志愿投档 7月27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7月27日11:30
注:7月22日20:30向院校提供模拟投档情况。
第四批:8月1日~8月5日
特招生投档 8月1日20:30
特招生录检结束 8月2日10:30
平行志愿投档 8月2日15:30
退档录检结束 8月3日10:30
公布征求志愿计划 8月3日晚上
考生填报征求志愿 8月4日8:30~11:30,14:00~16:30
上报征求志愿 8月4日19:00前
征求志愿投档 8月5日8:30
退档录检结束 8月5日11:30
注:7月31日20:30向院校提供模拟投档情况。
浙江省2008年高考志愿设置及投档原则
新报讯(记者 盛赞)记者昨日从金华市招生办了解到,我省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志愿填报结束后随即开始,录取批次、时间及院校安排已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其中文、理科专业提前批录取时间为7月9日~12日。包括军事(国防生)、公安、航海类专业;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及经批准列入该批招生的高校、专业。第一批录取时间为7月14日~21日,包括全国重点高校、进入“211工程”建设高校和经批准列入该批招生的高校本科专业。第二批录取时间为7月23日~30日,包括一般高校的本科专业。第三批录取时间为8月1日~8月8日,包括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本科专业。第四批录取时间为8月10日~18日,包括专科和高职院校、专业。走读、定向计划与该校同层次计划同批次录取。
艺术类专业第一批录取时间为7月9日~12日,包括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类院校、清华等八校、进入“211”工程的普通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专业校考或使用省统考成绩但按学校录取规则录取)以及经批准列入该批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第二批录取时间为7月14日~18日,包括专业省统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第三批录取时间为7月23日~26日,包括除第一批外的其他高校专业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以及经批准实行专业校考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第四批录取时间为8月1日~8月5日,包括专业省统考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
体育专业第一批录取时间为7月9日~12日,包括重点高校本科专业。第二批录取时间为7月14日~18日,包括一般高校本科专业。第三批录取时间为7月23日~27日,包括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本科专业。第四批录取时间为8月1日~8月5日,包括高职(专科)专业。
志愿设置
1.提前批设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及参考志愿,一、二志愿各为一所高校,参考志愿包含四所高校。每所高校设专业志愿两个及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并设其他高校服从调剂志愿。
2.文、理科第一至四批均设置“平行志愿”,各批视生源情况,再定是否进行“征求志愿”和“降分征求志愿”。
3.一至三批(本科)的“平行志愿”中均包含A、B、C三所高校;第四批(高职高专)的“平行志愿”中包含A、B、C、D、E五所高校。每所高校均设专业志愿六个及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4.根据“平行志愿”录取情况,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各批“征求志愿”均包含A、B、C三所高校,每所高校均设三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5.“征求志愿”录取后,对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进行一般性及政策性降分;降分后,视情况决定是否再进行“降分征求志愿”。“降分征求志愿”的高校、专业,其志愿设置除与“征求志愿”相同外,另增设其他高校服从调剂志愿。
投档原则
凡统考总分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相应原则投档。没有志愿的考生不予投档。
一、提前批
第一轮、第二轮依据考生志愿、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
第三轮依据考生总分按其参考志愿顺序投档。
二、第一至四批
首先对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根据排序逐分对考生按所填报的志愿从A高校到C(E)高校的顺序逐个检索。
各批“平行志愿”与“征求志愿”分别实行一轮投档。
高校下载考生志愿信息时,只显示考生填报本校的志愿,不显示其余“平行志愿”高校名称及顺序。
三、同一高校并列名次全部投档。
投档程序及办法
一、提前批
1.投档程序分三轮。第一轮按考生第一志愿、第二轮按考生第二志愿,按招生计划不大于1∶1.2比例向高校投档。
第三轮根据考生参考志愿,按高校缺额计划数的1∶1比例投档。
2.每轮投档后,视生源情况进行补投。如高校对个别专业有明确要求,可与录检组联系,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含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3.若生源不足,招生高校提出申请后,经省招委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按有关规定降分投档。降分投档时,按每5分一档进行操作。
4.生源充足的高校,原则上不能申请下一轮投档。
二、第一至四批
1.确定投档比例
根据我省多数高校意见,省内高校“平行志愿”投档(首轮投档)比例一般按招生计划的1∶1确定;“征求志愿”及“降分征求志愿”投档(二、三轮投档)比例一般按不高于1∶1.05的比例确定;各轮累计投档数原则上不超过高校招生计划的120%,具体投档比例由各高校自定。
省外高校一般按不高于1∶1.1的比例确定。
高校招生计划为4人及以下时,按实际计划数投档。。
2.模拟投档
每批次正式投档前一天,省教育考试院按高校确定的投档比例进行模拟投档。模拟投档后及时向高校通报生源分数段分布情况,高校据此决定是否追加计划,并及时向省教育考试院反馈意见。
3.特殊类生源投档
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高校自主招生等特殊类考生,由招生高校提前报送名单;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于提前批录取的最后一天,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单独提前投档。高校根据录取政策及招生章程规定,完成录取工作。
4.“平行志愿”投档
根据高校招生计划及投档比例,首先按考生总分排序,逐分对考生的“平行志愿”从A高校到C(E)高校逐个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中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高校,即向该高校投档。
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文化总分排序,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科顺序排列:文科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5.征求志愿投档
“平行志愿”录取后,停止档案流动。省教育考试院对考生录取状态进行确认(含已录取、预录取和未录取状态。对未在规定时间结清档案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将按教育部有关要求代为录取),并通过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及网络、声讯台等媒体,向考生提供录取情况查询。同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招生人数等信息以及少数省属高校预留的少量计划。省属高校预留计划用于招收“征求志愿”高分考生(其总分须高于该校“平行志愿”最低投档线)。
凡该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平行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原报名点或户口所在地办理“征求志愿”填报手续。
“征求志愿”投档原则及办法与“平行志愿”相同。
6.降分投档
“征求志愿”录取后,对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进行降分投档。降分投档前,先对线上“征求志愿”进行检索投档,再根据高校申请及有关降分政策规定进行降分投档,先一般性降分,再政策性降分。
7.降分征求志愿投档
降分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将视情再进行“降分征求志愿”。“降分征求志愿”投档原则及方法与“征求志愿”相同。
降分投档规定
下列情况可以降分投档:
一、提前批第三轮投档后、一至四批经“征求志愿”后生源仍不足时,高校提出降分申请,经批准,可适当降分投档。其中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最大降分幅度为10分,第四批可降至组档线。
二、海洋运输、地质勘探、农林渔等毕业后工作、生活条件较艰苦的专业以及监狱管理类专业按其隶属关系面向监狱、劳教单位招生的,在“平行志愿”和“征求志愿”后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时,可在同批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逐校逐专业逐分检索投档。
三、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在规定的降分范围内(其中少数民族预科班本科为80分、专科为60分,民族班为40分),对本批分数线下考生的“平行志愿”,逐校逐专业逐分检索投档。
四、定向就业招生在“征求志愿”后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可在同批控制分数线下10分以内,逐校逐专业逐分检索投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