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消息(记者 李冰峰 实习生 诸葛理妍)国家外汇管理局、商务部、海关总署日前联合颁布实施《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办法》,决定自本月14日起对出口收结汇实行联网核查管理,加大对贸易项下热钱流入的监管力度。
此外,外汇管理局还同时发布了《关于完善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外债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对企业出口预收货款和进口延期付款实行登记管理。我市有关部门提醒出口企业早日适应结汇周期变长的变化,以减小不利影响。
据了解,热钱的大量涌入是促使监管层出台该《办法》的原因。该《办法》出台实施,我市外贸企业将不可避免受到影响。不少出口企业对三部委联合颁布的旨在围堵热钱的《办法》表示了担忧。
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其网站上称,实施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是对企业出口收结汇情况与其海关货物出口情况加以核对,有效甄别货物贸易项下资金流入的实际贸易背景,以保证出口及其收结汇的真实性和一致性。《办法》规定,企业出口收汇(含预收货款)应先进入企业的出口收汇待核查账户。企业在通过待核查账户办理资金结汇或划出手续时,银行应登录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在具体贸易类别相对应的可收汇额范围内进行收汇核注。“这样一来便形成了一个收汇周期,无疑将影响企业的收结汇速度。”我市许多出口企业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周期究竟要多长时间目前还不确定,企业应做好相关准备。
目前,我市外贸企业中约有50%的贸易是通过预付款方式结算的,预付款的比例一般为全部货款的15%至30%。以去年我市出口75.45亿美元计算,相当于全年有5亿至10亿美元的资金是以预付款形式进入金华的。本来这部分资金可以在结汇后提取使用,现在多了一道联网核查程序,将可能形成资金缺口。“例如,我们有一些订单要求客户预收货款占总价格的50%,这往往是很不容易才能跟客户争取到的条件,将汇率风险在一定程度上转移给了海外客户。这样后期货款汇率风险就小很多。但据说这次实施监管后预收货款不能超过总价格的10%。这样,我们的汇率风险就增大了,还容易引起误解而被调查。”
虽然该措施短期会对企业造成影响,但从长期来看,可以遏制境外热钱涌入,可以保证国内企业在正常的市场环境下生产。“正常的物流和资金流能够一一匹配的真实性贸易活动,都不会因此受到影响。”相关监管部门称,对出口实行收结汇联网核查,实际上坚持了经常项目可兑换原则,同时有助于落实真实性审核。在目前的环境下,如果对外汇资金的流入不能有效监管,就可能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实际上对守法企业来讲是一种不公平竞争。因此,需要采取比较先进的手段,在便利正常合法的经济活动的同时,加强对无贸易背景或以贸易名义进行投机活动的监管。
对于企业所受到的影响,业内人士建议,企业要加强与主管部门的联系以及贸易伙伴的协商,争取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外贸企业首先要在7月14日前抓紧对已有合同及外汇债权债务进行梳理,尽快做好出口以及预收货款的收结汇工作。
另外,7月14日至8月4日是《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办法》的试运行期,这段时间里企业应及时将遇到的问题向外贸主管部门、海关以及外汇管理部门反映,以便职能部门向上级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