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启动
我市于10~12月开展普查前单位清查工作
作者:   责任编辑: 林红茵    2008-10-14 00:58 星期二    金华日报
    昨天,市区城西街道河盘桥社区的工作人员来到辖区个体经营户营业场所,开展经济普查宣传和摸底工作。 本报记者 时宽兵 摄

日前,记者从市经济普查办公室(简称“经普办”)获悉,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已全面启动。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二次经济普查的通知》,我市将于10~12月开展普查前的单位清查工作。就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相关情况,记者日前采访了市经普办主任郑迪元。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分别在逢3、逢8的年份实施。这主要是为了满足编制我国国民经济发展5年规划的需要。由于非典的影响,原定于2003年实施的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延至2004年,这也是我国第一次开展全国经济普查。

    本次经济普查的目的

    本次经济普查的主要目的,是全面调查了解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我国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我国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耗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为国家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基础信息。

    另外,由于常规统计只调查一定规模以上的企业,大量的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必须通过抽样调查进行总体推算,推算的精度直接取决于抽样框,即基本单位名录库。目前我国经济正处于快速发展且结构变化较大的时期,尤其是中小企业和个体户,经营状况的变动更为频繁和复杂,很有必要通过普查建立并完善相应的单位名录库。

    本次经济普查的对象

    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基本保留了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内容,如单位的基本标志、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但为适应当前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对能源消耗统计数据的需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把主要能源品种和水的消耗量的调查范围,由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规模以上工业扩大到全部第二、三产业单位,以查清全国各类单位的能源消耗量。同时,将主要高耗能行业的主要耗能设备状况纳入普查范围,为政府制定切实可行的节能降耗措施提供依据。

    本次经济普查的安排

    2008年组建各级普查机构,落实普查经费,开展宣传动员和方案试点,选调并培训普查人员,开展单位清查,具体部署普查工作;2009年上半年,进行普查的入户登记,基层普查数据处理和逐级审核上报;2009年下半年以后,进行数据审核汇总,发布普查结果,陆续出版普查资料,并利用普查数据对我国经济的发展进行分析研究。

    为保证如此大规模的普查统计数据的可信度,有关部门将加大普查工作中的检查、执法和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曝光及处罚力度。(本报记者 李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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