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下午1点左右,高速交警金华支队三大队民警在杭金衢高速公路浦江出口附近,查获了一辆上高速公路低速行驶的拖拉机。
据悉,交警跟在这辆拖拉机后面,直到引导其开到浦江收费站。经过询问得知,驾驶员李某,安徽人。李某对交警说,自己是从义乌开到浦江的,因为在浦江的亲戚病了,急着去看他,而走高速公路快,可以节省不少时间。自己也清楚拖拉机是不能上高速的,但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到了收费站,想不到酷似汽车外型的拖拉机还真蒙混过了关。
处警交警称,这类“变型拖拉机”一眼看上去确实很难分辨到底是汽车还是拖拉机,但是仔细观察车辆号牌,细心聆听发动机声音就清楚了。
交警对驾驶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告知其拖拉机、残疾车、摩托车、自行车都不能上高速公路。驾驶员表示已经清楚地知道了自己的违法行为,也意识到了拖拉机上高速的危险性,并承诺以后再不开拖拉机上高速了。
高速交警提醒:拖拉机、摩托车、自行车充卡上高速的现象屡见不鲜,而且很多还在高速公路上逆行。这些小车质量小,速度慢,万一碰上大货车,后果不堪设想。
本报记者 金妍 通讯员 汤铁建 文/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