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陈玉杰 通讯员徐步文 吕翰峰)日前,东阳市公安局湖溪派出所将丁某故意伤害他人一案,移送东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丁某家住湖溪镇前山何行政村山后自然村,与阿香婆家是邻居。丁家屋后有块空地,应属村集体所有。这块空地原是阿香婆大伯的,大伯去世多年,房屋破损未修倒塌而形成这块空地。丁某家人在空地上种了葱、竹子、粽叶等,已种了多年。2月28日下午,阿香婆家人到空地上种树,被丁某的公婆看见,双方发生争吵。争吵中,阿香婆将一竹竿扔下来,无意中扔中丁某背部。丁某遂火气上来,抓起一根木头就扔回去。不料木头不偏不倚,恰恰扔中阿香婆的右眼。阿香婆虽被及时送到医院治疗,但其右眼被砸破裂,经医院手术摘除右眼球。经法医鉴定,阿香婆损伤为重伤。
治疗期间,丁某为阿香婆支付了15000元的费用,自己正在哺乳期,没有收入,全靠丈夫在外做工挣钱。对自己当初这“一扔”,她追悔莫及。而且,这种事不仅仅赔钱就可以了事,丁某还被追究刑事责任。3月3日,鉴于丁某需哺乳其不满一周岁的婴儿,东阳市公安局依法对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她取保候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