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胡旭 通讯员麻美兰 陆轶)6月30日,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石某被金东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现年40岁的石某是江苏人,在金华创业,是某电子仪器厂厂长,经营状况不错。5月15日上午8时多,石某到金东区东孝街道东关商业银行自动取款机取钱时,发现机内有一张银行卡,屏幕上显示是否打印凭条,按了“否”之后,屏幕上显示菜单有“取款”、“查询”等项,石某就按了“取款”,输入取款金额为2000元,这样取款机内就吐出2000元现金,他又连续按了四次,共取了10000元人民币后离开,将钱存入了东关工商银行自己的账号里,然后就把那张银行卡扔到了旁边的花坛内。
失主傅某在第二天上午才想起自己前一天上午取出卡内的1000元后,因匆忙到附近办事,将卡遗忘在自动取款机里了,赶到那儿发现卡已没了,再通过银行一查,卡内的10000元已被人取走,于是傅某立刻向警方报了案。案发后不久,石某主动向警方投案自首,并退还了10000元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