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夏天持续的高温让整座城市处于“蒸笼”状态,市民们热得心烦,喜欢躲在空调房里不想出来。然而,露天作业者却因为种种原因不得不“战斗”在烈日下。高温费对于他们来说本应是一丝福音,但记者在本周值班过程中却一再接到求助电话称,想拿到高温费不容易。
去年6月底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标准的通知》规定,企业在职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的发放标准为: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60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3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10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9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我市高温费发放延续这一标准。
这一标准一出台时便受到劳动者尤其是顶着烈日干活的一线工人的关注,他们期待这一纸文件能给他们带来些许“清凉”。
但值班中记者发现,露天工作的建筑工人、送水工等大多数没有拿到高温费,有的甚至根本不知道高温费为何物。而不少企业老板对给民工发放高温费的问题也是嗤之以鼻。
在市区一建筑工地打工的江西籍民工朱有良来电称,他来金华打工已有数年,早就听说过夏天有高温费一事,但从来没拿到过,“老板不发,谁敢提啊?大家都怕丢饭碗”,也不知道哪个部门能帮他们督促老板发点高温费。
记者跟一建筑工地负责人聊起高温费时,得到的说法是:“我们没有收到通知,现在工人的工资都是事先谈好的,我们按合同办事,一般来说不会再支付其他费用了,再说,我们已经准备了开水和防暑药品。”
“发放高温费的通知只具有指导性,主要是鼓励企业给职工发放‘高温费’,没有强制性,因此,如果有劳动者投诉高温费的发放问题,劳动部门也无法受理。”记者向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反映此事时,有关工作人员表示。
工作人员给出的建议是,如果领不到高温费,职工可向本单位工会反映,由工会与企业协商解决。
而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专家认为,保障劳动者的高温下的合法待遇,在强制性法律缺失的情况下,有关部门发通知规定高温费标准时,要承诺有信、令行禁止,采取必要措施和手段加以落实。虽说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却能通过强有力的制度落实表明一种态度,给劳动者心头送上一丝清凉,并且还可以为下一步国家高温劳动保护立法积累经验,奠定基础。
值班记者 方跃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