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他们向我诉说老板怎么克扣他们工资,怎么不赔医药费,他们是怎样被打受伤的。他们有千千万万的委屈与烦恼没有人倾诉。”浙师大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2006级学生费佩玉,在义乌市劳务市场做《劳动合同法》认知调研活动后发出这样的感慨。
7月14日,包括她在内的浙师大法政与公共管理社会实践队走进了义乌市劳务市场,为那里的民工做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的普及宣传活动,主要包括对于这部法律的认知调研和模拟法庭两大块内容。
14日上午8点不到,实践队员们早已把国徽和横幅挂在了活动现场,10点整,“模拟法庭”开庭。这是他们继在金东区意欣家具有限公司之后开展的第二次“模拟法庭”活动。“从来没在现实生活中看过打官司,没想到头一回的看见还和自己打工有关系。” 外来务工人员小郑在人群中看了模拟法庭的审判后说。
当天“法庭”审理的案件是一起企业职工的工伤事件,原告王健因为口头与所在的建筑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后受工伤,企业以此为由不赔偿。经过双方代理人将近一个多小时的辩论,法庭宣判原告王健胜诉。
负责此次活动的浙师大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团委书记郑志华说,往年大学生开展普法活动往往由于只是单纯地宣传法律法规,不易被民工接受,普法的效果不好;而今年将“模拟法庭”搬进企业不但锻炼了学生的实践能力,也达到了普法的目的。
在此之前,实践队的队员们对金东区及义乌市的企业做抽样调查,发现:在对《劳动合同法》的了解程度上,非常了解的员工仅有3.8%,46.8%的员工为有点了解,完全不了解的为20.6%。
“种种问题摆在我们的面前,让我深感仅是理论知识是不够的,深入社会实践对我们的认识是非常重要。”思想政治专业072班的实践队员戴奕霖说。
本报记者 任文林 实习生 张丽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