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几天,在金东区孝顺镇杀牛的经先生很苦恼。上个月,从他的屠宰场里跑出一头水牛,一连伤了13人,并导致其中一人死亡,他不得不为这头水牛闯下的祸买单。到现在为止,他已经赔了将近30万元,家里实在拿不出钱了。“受伤的村民都买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能不能得到部分理赔?”经先生的叔叔问。
“惊牛”连伤13人
6月8日下午5点半,金华孝顺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一头从屠宰场跑出来的水牛发疯了,已连伤两名群众。
水牛冲上马路,两名过路人因躲闪不及被顶伤。当地派出所4名值班民警带上8名保安出动,立即展开全镇搜索。当天下午6点,金华市公安局派出的5名特警带着两把枪赶到孝顺镇增援。
这头受惊的水牛跑得很快,晚上7点,终于在距离孝顺镇四五公里外的树丛里被发现。当时天色渐暗,一会儿,牛又没了踪影。
正当大家以为水牛已跑离人群时,晚上7点40分,孝顺派出所再次接到报警,在孝顺镇上一名骑摩托车的路人因躲闪不及,被水牛撞伤。镇上群众的心又提了起来。
晚上8点,水牛终于被特警在孝顺镇露天舞场边的一个小水坑里发现。此时,牛和正在跳舞的人群距离仅数十米。
特警果断开枪,7枪后,水牛终被击毙。据统计,这头水牛共顶伤了13人,其中1人肋骨骨折,伤势较重。
巨额赔偿让当事人陷入困境
“能少赔偿一点是一点啊,”屠宰场场主经先生说,“家里还有两个上大学的女儿,负担已经很重了。本来日子过得还可以,但现在确实很困难了。”
为了这件事,经先生已经花费将近30万元,这其中的6.5万元还是打欠条的。已经44岁的经先生不得不求助年迈的父母出面借钱,凑齐赔偿金。
其实对经先生打击最大的是这起事件造成了一位村民的死亡。经先生说:“死者是孝顺镇下街村的村民,已经66岁了,在牛冲上马路之时,这位老人不仅没有躲避,反而张开双臂试图拦住水牛,因而当场被撞伤并致十二指肠破裂。老人在金华中心医院住院一个月后死亡。”经协商,经先生需支付老人所有的医疗费、安葬费和对其家属的赔偿金总共22万元,这占了所有赔偿金30万元中的很大一部分。
经先生有些沮丧:“牛受惊跑出去之后,我就马上打电话报警了。还组织村里的年轻人帮着疏散人群。畜生撞伤人不是我的主观错误,我也尽力去赔偿受害者的损失了。但这次意外带给我的损失太大了。干这行这么多年了,从来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情。”
农业保险没有相应险种
“被牛顶伤属于意外,这些农民都买过新型农村医疗合作保险,能不能得到理赔?”经先生的叔叔问。记者为此采访了金东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说:“屠宰场主没有控制好牛,导致牛跑出来伤害了周围村民。这种情况下,村民的受伤属于因第三方原因造成的伤害,其产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报销范围。”
那么对于这种风险,屠宰场主能否通过购买相应的农业保险规避风险呢?记者采访了中国人保财险金华分公司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介绍说:农业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专门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和养殖业生产的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保险。像屠宰场属于加工环节,目前,还没有相应的险种。
记者在今年3月份下发的一份“浙江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材料中看到:对国家和省确定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由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共保体统一经营,共保经营范围扩大到全省有农业生产的所有县(市、区),并明确了赔付责任。
根据浙江省政府的界定,保险品种分为必保品种和选保品种两类,其中能繁母猪、奶牛、油菜、水稻为必保品种。同时,根据当地农业产业发展和抗风险需要,由各地从大棚蔬菜、露地西瓜、柑橘、林木、生猪、鸡、鸭、鹅、淡水鱼中选择不超过6个品种开展保险。
其中,能繁母猪、奶牛、油菜的参保对象为符合条件的所有农户;水稻、大棚蔬菜、露地西瓜、柑橘、林木、生猪、鸡、鸭、鹅、淡水鱼的参保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为自建基地或与农户紧密联结的生产基地实行统一投保,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社员统一投保,鼓励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以村为单位联户投保。保险责任以保大灾为主,主要包括热带风暴级以上热带气旋、暴雨、洪水、冻害、常见病虫害、大规模疫病等主要灾害。
本报记者 任文林 实习生 张丽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