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开始实施的《反垄断法》,使得汽车业骤然紧张了起来。《反垄断法》并不是针对汽车行业的一部专项法律,但它制定的“游戏规则”,却有可能对汽车行业产生重大影响。限制跨区销售、设定最低价格、配件“专供”管理,这些存在多年的行业现状,会否因为《反垄断法》的实施而寿终正寝?消费者能否从这一变局中获益?连日来,社会各界开始关注起这个刚实施的法律……
抢在《反垄断法》正式实施之前,7月23日,广州丰田率先宣布调整“厂家最低限价”和“区域销售限制”两项规定:前者让经销商充分享有自主定价权;后者让经销商在更大区域内展开公平竞争。在很多地区,凯美瑞的终端销售价格应声而落。据悉,随着广州丰田的“吃螃蟹”和《反垄断法》的实施,汽车销售业的多项 “潜规则”将面临“多米诺骨牌效应”。在加价卖车、跨区销售、最低限价、售后零部件专供,以及4S店模式等诸多方面,汽车厂家与经销商间将展开新一轮博弈。
现状不容乐观
一位业内人士认为,今年或许将成为汽车经销商的“洗牌元年”,大批实力孱弱的经销商将被迫出局。
在刚刚过去的4~6月,整个汽车市场的销量已呈低迷之势,经销商的库存压力日益明显。有报道称,为了完成上半年业绩,6月末,各汽车厂商都进行了比较大的发货,几乎所有厂商在6月最后3天的发货量都高于平时。一方面承担着厂家压货的痛苦,另一方面惨淡的市场需求又令经销商苦不堪言。获得定价自主权,刺激消费者的购车欲望,成为不少经销商最直接的想法。
“获得定价自主权,有利的方面就是经销商可以掌控价格,对销售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某4S店的总经理这样说。除了希望通过定价自主权,促进销售进而缓解库存压力之外,加速资金回流也是经销商的目的所在。
一位曾在汽车4S店担任总经理的人士告诉记者,如今汽车销售领域基本上已经是微利,有时单车利润可能仅为几百元甚至不赚钱。“卖一辆车只有几百元钱的利润,说出来可能没人相信,但情况确实如此。如今要想在汽车销售领域追求高利润,已经是穷途末路。”该人士苦笑道。
破局任重道远
在《反垄断法》出台后,汽车行业可能有所调整。比如汽车厂商在制定2009年的营销合同时,不会再出现明显的违反《反垄断法》条文的提法,但恐怕“也只能仅此而已”。更有观点认为,厂商与经销商的关系根本不适用于《反垄断法》。
据了解,之前中国汽车销售领域实施的行业法规是由商务部颁布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行业观点认为,该法规在规范行业秩序的同时,也将经销商置于厂家的绝对控制之下,将厂家在两者关系中的强势地位合法化,从而为当前的厂商矛盾埋下了隐患。
而《反垄断法》常被视为与《办法》构成了冲突。《办法》的核心是品牌授权,也是为了规范汽车市场的交易秩序,保护消费者、经销商和厂家的合法权益。专家认为,从指导思想上来说,《办法》和《反垄断法》之间并没有冲突,但在《办法》实施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造成了厂家对销售的高度控制权。“一张一弛,文武之道。”《反垄断法》更像是对《办法》的制衡和互补,而非否定和推翻。《反垄断法》的实施或许能够给处于低迷的汽车市场注入新的活力,对汽车销售带来良性刺激。
《反垄断法》开始实施后必定会有一段适应调整期。理想的状态是,这段时期汽车企业将很难再通过“指导价”来维持高额利润,而汽车经销商终于可以不用小心翼翼看汽车厂家的脸色,可以根据自己的库存情况与利润分配来调整实际的售车价格了。这样的话也许以后的车市会出现不少类似商场“限时抢购”、“花车特卖”这样的促销招数。但在令人关注的8月,汽车业将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局?悲观者认为,很难撼动目前的现状。乐观者认为,行业将为之彻底改观。一切都拭目以待。 (徐冰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