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鼓励民办技校财政资金“择优”分配
作者: 杨霞   责任编辑: 徐月蓉    2008-10-08 11:23 星期三    金华晚报

    本报讯 10月7日开始,广东省启动一项鼓励、扶持民办技工学校的突破性举措,对22所民办技工学校进行筛选、评审,其中5所学校将被“择优”并公示,成为首批可分别获省财政资金300万元“竞争性分配”资格的学校。

    近年来,广东省技工教育建设规模、招生人数、教学质量均出现飞跃式发展,目前各技工学校在校生超过53万人。民办技校在校生占全省比例接近两成。为扶持民办技校做大做强,广东省首次实行由公共财政对民办技工学校的专项补助,并且试行“竞争性分配”。

    民办技校申请资金分配必须具备一定条件。包括学校近3年来无违规违纪办学及无违反财经纪律现象发生;具有省一类以上办学层次或办学规模1000人以上;具有3年以上办学历史、发展潜力较好,个别专业具有品牌优势等。有自有用地的独立校园或近3年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达到95%以上的可优先考虑。

    7日起,广东省从技工教育督导员专家库中抽取的十多位专家,将对22所符合申报条件的技校进行筛选。经过投影演示、公开演讲、现场答辩及总结性陈述四个环节后,评审专家用“评分制”和“投票制”相结合方式,评选出获得资金分配资格的5所学校名单。 新华社记者 杨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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