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普知识问答(5)
作者:   责任编辑: 朱嵬嵬    2008-10-10 11:17 星期五    金华晚报

    经普知识问答(5)

    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对政府、部门、普查机构、普查人员和普查对象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享有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的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者,对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提供的经济普查资料不得自行修改,不得强令或者授意经济普查机构、经济普查人员篡改经济普查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

    凡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所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都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所有普查对象必须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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