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任47省道浦江段常务副总指挥期间受贿
吴玉林昨出庭受审
作者: 陈玉杰 通讯员曹庆娟   责任编辑: 朱嵬嵬    2008-10-11 10:53 星期六    金华晚报

    本报讯(记者陈玉杰 通讯员曹庆娟)昨天,由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终结的吴玉林涉嫌受贿一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克勤出庭支持公诉,部分市人大代表到庭参加旁听。

    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吴玉林在2005年至2007年,利用担任47省道浦江段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兼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正县级调研员)的职务便利,为47省道浦江段毛桥至亚落公路建设工程Ⅱ标段的包工头胡某在合同签订、工程施工、工程进度款支付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胡某所送的钱物,价值共计人民币40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其妻陈梅华明知该40万元人民币系犯罪所得,而予以窝藏、转移,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同案处理。

    法庭将择日对该案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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