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试用期间撞破玻璃门划伤了手
事后索赔起纠纷
作者: 张永胜 方跃镇   责任编辑: 徐月蓉    2008-10-14 11:28 星期二    金华晚报

    本报讯(记者张永胜 方跃镇)试用期间,因撞破酒店内一玻璃门手被划伤,住院治疗后,员工不再回酒店上班,昨天傍晚突然带人来到酒店内找业主索要误工费、营养费,并与业主发生纠纷。

    酒店的工作人员报警称,对方曾经在酒店上班,不过性质是试用。有一天,酒店内出现一只像老鼠一样的东西,对方看到后就去抓。不料撞破了酒店内的玻璃门,手被划伤。为此,酒店支付了8000元左右的医疗费用。伤好了以后,对方一直没有回酒店上班,昨天傍晚,对方却突然带着几名老乡来到酒店,要求酒店额外支付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费用。

    据这名员工介绍,他听人说在单位上班受伤可以得到一些额外的补助,他就带着老乡来索要。可对方不但不给,而且态度较差,他觉得很难接受。

    民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民警提醒,发生类似的纠纷,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受伤的员工应该先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劳动部门认定是工伤,那么按照相应等级伤残工伤赔偿标准,酒店方应该支付相应的费用。 (线索提供:项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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