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版:热线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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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个人信息曾遭泄露的市民称快
市民援助中心
骗子招数并不高明
别随便写账号密码
误落传销窟8天的他终逃脱
谁来为小区内交通事故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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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2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出卖他人信息可能被判刑
许多个人信息曾遭泄露的市民称快

黄晓华
 

  本报讯(记者黄晓华)昨天,市民曹女士致电本报新闻热线83186110称,一条来自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的消息让她感觉很振奋。前几天,她还正在为自己的遭遇愤愤不平,她向多个部门反映后都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出卖他人信息可以判刑了,那些医院应该不敢这么嚣张,把就诊者的信息随意地泄露出去。”曹女士说。

  曹女士告诉记者,前不久她的儿子刚满周岁,市区一家儿童摄影影楼非常“及时”地给她发来了短信,提醒她儿子已经一周岁了,该给孩子留影了。据她说,这样的短信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每到孩子满月、百日的时候,短信就会如期而至。她开始觉得很奇怪,自己生个孩子,怎么影楼的信息这么灵通。后来她想起来,孩子刚出生的时候,那家影楼就来产房给她和孩子拍过一段录像。当时称这段录像是免费的,但当曹女士到这家店里去取带子的时候,事实并非如此。她回忆,在和对方交涉过程中,从来没有透露过自己的手机号码,她怀疑是自己分娩的那家医院泄露了她的个人信息。

  记者就此联系了曹女士所说的那家影楼,在和该影楼一名工作人员的交谈过程中,该工作人员透露,他们和市区的部分医院有“良好的合作关系”,能够轻松拿到孕产妇的个人信息,这个人群是他们最大的潜在客源。而影楼的负责人则否认此事。

  市民小陈也有类似遭遇,自己三天两头能够收到来自各种类型商家、企业的信息,其推荐的部分业务还非常有针对性。他也奇怪,自己从来没有到这些地方消费,也没有留过什么联系方法,怎么自己的信息会被这么多人掌握。后来他了解了一下,有的单位利用自己的便利将客户的信息出卖给他们,以实现“共赢”,市区甚至有一些所谓的信息公司正在从事收集、出卖信息的业务,他们可以根据“客户”的需要来选取对方需要的信息。这让他感觉自己似乎生活在透明中。

  记者了解到,信息非法泄露的现象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一些全国人大代表和有关部门提出,这种现象对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和个人隐私构成严重威胁。对这种侵害公民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此次刑法修正案(七)草案专门增加了一个条款,条款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窃取、收买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浙江浙中律师事务所主任严亮奇律师表示,这一条款的增加表明国家对信息非法泄露的打击和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已经从民法上升到刑法,力度加大了,公民的人身权得到了更有力的保障。虽然以前在民法中也有保护个人信息的内容,但是其打击力度有限,在目前信息渠道如此之广,能够轻易取得他人信息的情况下,将这一内容列入刑法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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