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1800余万800余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八月二十五日,谢明中被带进法庭受审。王军 摄
新华网海南频道8月26日电(记者卜云彤、姜琳)海南文昌市原市委书记谢明中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25日被海南省海南 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海南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92年至2007年,谢明中在先后担任海南省地矿局副局长、共青团海南省委书记、中共文昌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先后非法收受、索取他人的贿赂,计人民币1363.8万多元、港币439.8万元、美元7.2万元、新加坡币0.3万元。此外,谢明中尚有巨额财产人民币544.7万多元、港币187.4万元、美元9.36万元、新加坡币1.2万元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法院认为,谢明中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索取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谢明中还有巨额财产无法说明合法来源,其行为又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依法应数罪并罚。据此,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贪财好色“引爆”海南大贪官谢明中 赃款装满19密码箱

想当初风光显赫,到如今后悔已迟。检察日报

赃款装满了十九个密码箱。检察日报
检察日报:文昌的老干部们逐渐发现,一些有姿色的小学女教师,女高中毕业生,酒店服务员陆续被谢明中安排进了公务员队伍。最终,他们开始向中纪委、海南省纪委及有关领导举报谢明中的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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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最高刑期拟提高到10年 受贿罪适用主体扩大
新华网北京8月25日电 中国最高立法机关25日开始审议刑法修正案(七)草案。这一草案拟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最高刑由5年有期徒刑提高至10年有期徒刑,并扩大了受贿罪的主体。专家表示,这意味中国有关方面正通过完善相关法律制度,进一步加大反腐败的力度。
我采访过的海南“明星书记”谢明中落马带来怎样的警示
今天看到新华网上转载的多家媒体发布的海南省纪委公布的消息,已查获原中共文昌市委书记谢明中转移藏匿2500余万元人民币,其中相当一部分是谢明中受贿所得。并且,谢明中还与多名女性存在不正当两性关系。我去年12月到海南参加中宣部组织的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调研的采访,曾专访过谢明中,感觉他还是很有能力、有魄力的,并且因为他在文昌任职期间使得当地经济发展较好还被称为“明星书记”。这样一位很有能力、有魄力的“明星书记”为何成为腐败分子,他的落马又给我们带来怎样的警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