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娱乐天地  教育科技  非常情缘  房产频道  汽车频道  金华旅游  记者在线
健康生活  财经频道  体育频道  新报调查  在线访谈  情感护理  天气预报  金华电力
金华财税  市民援助中心  新金华市场  论坛  English  博客 人大网  廉政网
mail
sc
yx
精彩图片
回家上学了!
义乌半年接待近千万游客
杂交莲子
长势喜人
盘点激情瞬间
新闻超市
·贵州1•29特大车祸遇难者家属索赔700余万(图)
·大S发誓不生育 称亲睹小S生子过程极其恐怖
·千人为重症盲女圆梦续:女孩不治病逝
·重庆市政府要求各单位每天做两次工间操(图
·奥运会结束 不少上班族患上星期一"综合征"
·争鸣张亚勤回应:微软在中国不存在垄断
·江西九江见义勇为好青年遇害案开庭 6人受审(图)
·南京小店贴出标语 称城管和狗不得入内(图)
·海南文昌原市委书记谢明中一审被判死缓(图)
·俄教科书重新评价斯大林 称其做出"正确历史选择"
链接合作
 
金华新闻网--新闻中心--国际新闻

   金华新闻网




外电9天前准确预测我国CPI 统计局称奇(图)

发布时间: 2008-07-20  来源: 浙江在线

外电提前报道的中国CPI数据的新闻页面

  昨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上半年我国经济运行数据,但奇怪的是,早在本月8日、15日,某外电就分别援引“官方消息人士”的说法称,上半年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7.9%,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10.4%。这一数据与昨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分毫不差。

  对此,晨报记者昨日向国家统计局新闻处求证GDP、CPI是否涉嫌“泄密”时,对方也称“奇怪”。

  外电消息称来自“官方消息人士”

  通常说来,在国家统计局每月发布数据前,各大投行、分析机构都会进行五花八门的预测,某项预测“命中”目标也时有发生。

  但此次提前披露的数据则明显不是民间观点。本月8日,某外电以“两位官方消息人士”的说法称,我国6月份CPI同比上涨7.1%,上半年CPI同比上涨7.9%。一周后的15日,该外电又援引“三位官方消息人士”的说法称,上半年我国GDP同比增长10.4%。

  由于这两篇报道言之凿凿,故被大量媒体、分析机构转载和引用,向来喜欢预测的投行也不约而同地沉默下来,静待数据出炉。昨日,上半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在北京国际新闻中心召开。果然,无论是CPI还是GDP,其数据都与该外电报道完全一致。

  国家统计局:理论上不会事先透露

  为何关系国计民生的信息数据,会被事先披露出来?昨日晨报记者就此致电国家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新闻处工作人员表示,已注意到上述两篇外电报道,但不太清楚数据提前披露的原因。

  “从理论上说,国家统计局应该不会事先透露这些数据。”该工作人员表示,两个数据完全一致可能是巧合,可能是媒体引用专家学者的预测后故意冠之以“官方消息人士”。“即使媒体提前获取了官方数据并加以报道,目前国家统计局也还没有相关部门负责调查处理。”该工作人员表示,如果确认是国家统计局泄露了经济运行数据,那肯定违反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新闻处,我们了解到这个事情,也会向局里有关部门反映。”

  专家:在官方之前公布涉嫌违法

  对这一问题,全国政协委员、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蒋洪教授表示,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明确规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属于信息公开的范围,但条例第三章也明确了公开的方式和程序: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官方消息人士透露’这种方式显然不合规定。”蒋洪这样表示。

  “GDP、CPI这些和国家经济政策、市场动向密切相关的信息必须由官方公开,任何提前或私下公开的行为不仅违规,更涉嫌违法。”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主任、中国行政法学会副会长杨小军教授一言以蔽之。杨小军表示,国家统计局调查的官方数据,未经官方公布之前,不管何人通过何种渠道公之于众,都涉嫌违法。

  不过蒋洪也指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未对一些违规公开信息的行为和处罚标准作出明确界定,这也对处理违规公开信息的行为造成了困难。

作者: 李 芹 颜丹平
责任编辑:
相关稿件:
工资与CPI不宜直接挂钩 应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2008-07-18
李晓超表示:猪肉价格对CPI影响仍不能忽视 2008-07-18
统计局:上半年我国GDP增长10.4% CPI上涨7.9% 2008-07-17
上半年,市区CPI上涨7.4% 2008-07-10
 
金华日报社简介 ︱关于我们 ︱网站导航 联系方式 广告服务 ︱ 新闻报料
Copyright©2003  www.jhnews.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金华日报社版权所有 浙ICP备020040
制作:金华日报社网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