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英灵的爱心付出和无数心灵的爱心回应,让中国的这个冬季如此温暖。这股温暖来得如此迅猛,如此强烈,温暖得让人落泪,让人惊讶。这,或许就是‘孟祥斌现象’。以致于当我们擦掉泪水,抬起头来问自己,是什么让我们如此‘脆弱’、如此感动?”2007年12月14日,在《金华晚报》所推特别报道《要留正气在人间》一文中,领衔撰写此文的金华晚报常务副总编俞平这样归纳定义当时席卷大江南北的“孟祥斌现象”。
暂且抛开“孟祥斌现象”所引发的公民道德建设问题,作为自始至终参与英雄孟祥斌事迹采访的记者,在孟祥斌成为2007年度“感动中国”人物、“孟祥斌现象”达到高潮之后,我想借回顾采写孟祥斌英勇事迹的机会,对由“孟祥斌现象”引发的新闻从业人员素质问题谈些粗浅认识。
一、英雄壮举震撼我心
2007年11月30日上午11时21分,正在报社食堂吃午饭的我接到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值班员赵静打来的电话:“有个女青年刚刚在市区城南桥南段东侧栏杆处跳入婺江,报警者说看样子那个女的像是自杀。”说实在的,当时我并没有将此当成多大的事,因为在《金华晚报》负责政法报道多年,对诸如跳楼、跳江(河)之类的事情见得太多了,有时还觉得不依靠党委政府解决问题而选择极端的跳楼、跳江(河)者无事生非给社会增添麻烦。不过出于一个新闻工作者的职业使命,我还是很快放下碗筷驱车赶赴现场。
此时的城南桥东侧栏杆处以及樱花公园北侧婺江堤坝边已经聚集了不少人。为什么有人在那里默默流泪?难道自杀女青年的亲属这么快就赶到现场?11时50分,我在反复打听过后了解到了事情真相:自杀女青年跳江不久即被人救起送往市第五医院,但当时身着便装的救人者仍然没有上岸,他叫孟祥斌,驻金某部机要科副连职中尉参谋。
从那一刻起,我的心灵受到强烈震撼,不仅仅感动于孟祥斌的纵身一跃,也为自己先前心头闪现的对跳楼、跳江(河)事件见多不怪甚至麻木不仁而羞愧。回顾对英雄事迹的整个采写过程,我在钦佩孟祥斌的“大爱”、感动于广大市民的一系列温暖之举的同时,也对自己近20年的新闻从业经历进行了深刻反思。“孟祥斌现象”让我认识到,党的新闻事业和经济发展一样,同样日新月异,同样需要从业人员与时俱进。那种因了从业时间长、经历新闻事件多而产生的“骄”、“娇”言行万万要不得。不管什么时候,不管什么场合,对一名记者来说,新闻线索就是命令,必须在第一时间抵达第一现场,而且必须以一名“新兵”姿态投入“战斗”。
二、英魂检视同行言行
从英雄牺牲至成为“感动中国”人物,在采访了众多市民、孟祥斌的亲属、驻金某部官兵和山东齐河孟祥斌的父老乡亲过程中,在目睹了金华市民为英雄哭泣、为英雄守灵、为英雄送行以及齐河县城万人空巷迎接英魂回归、数万群众洒泪安放英雄骨灰和那幢土坯为墙以瓦当顶养育了孟祥斌的房屋时,我多次泪流满面:幼年丧父、中年丧偶、老年丧子,人生的三大不幸,让孟诗妍、叶庆华和孟繁荣、苑桂珍夫妇“摊”上了,孟祥斌——一位将“大爱”献给最需要帮助者的英雄,已经无法来安抚亲人滴血的心。社会安置好英雄身后事自然责无旁贷,那么,作为记者除需要认真采写英雄事迹之外,还需要做些什么?
不可否认,随着法制的健全,媒体监督力度也越来越大。在此情况下,有些记者不免“飘飘然”,不时有藐视新闻事件相关部门和个人的言行发生。如在英雄孟祥斌事迹采访过程中,我就耳闻目睹这样几件为同行蒙羞的事:
——事发当天下午1时许,在市第五医院,被救上岸的跳江女青年李某情绪尚未稳定蒙被痛哭。而此时,有记者竟然强行掀开对方的被子,为了“一睹芳容”拍镜头。遭到李某反抗后,该记者还说出了鄙夷对方的话。
——在护送孟祥斌骨灰回山东齐河的列车上,有省级媒体记者不顾烈士遗孀身体虚弱,只为自己能完成“任务”而多次要求对方接受采访。
——当孟祥斌的骨灰被护送到齐河县刘桥乡刘桥村老家时已是晚上,英雄的父母极度伤悲,极需亲人安慰,但小屋里晃动的全部是摄像机、照相机,几十名记者挤在那里不肯散去,有的记者甚至还问英雄的父母“心情怎么样?”在当地警方要求屋内记者先行离开并拦截仍然要求进屋的记者时,我在院子里看到迟来的某卫视女记者竟然用方言质问民警:“我们是谁?必须要进去,你们为什么放那些外地记者进去?”
——在齐河县烈士陵园安放英雄骨灰现场,我的同事朱凌飞正在人群中拍照片,两次被当地一媒体摄影记者揪住衣服后领拖到一边,连肯定是“挡了视线”的理由都不屑说。
……
新闻现场就是“战场”,作为记者争先恐后抢拍(抢采)本无可厚非,但如此缺乏人性化的抢拍(抢采)只能让人侧目。再则,英雄在天之灵也肯定不愿看到这不和谐乃至伤及其亲人身心的一幕幕。因此,媒体领导应该从打造和谐团队、树立记者新形象的高度加强新闻从业人员的人性化意识教育。
三、英雄事迹拷问机制
对于孟祥斌的救人,许多新闻同行起初可能都会以为,作为记者只要如实报道他救人经过、部队战友如何追忆及日后军地将授予他什么荣誉就可以了,或许没有任何人想到,市民以自己的方式让金华这座古城激情迸发:2007年12月1日上午8时不到,一个写有“沉痛悼念见义勇为解放军”、落款“金华一市民”的花圈摆在孟祥斌跳江救人处;时隔不久,某专卖店的员工买来花圈;上午10时50分起,来悼念孟祥斌的人越来越多……在之后的几天时间里,花圈、花篮摆满了市区城南桥上、樱花公园北侧婺江堤坝处,许多网友更是自发赶到那里播放哀乐为英雄守灵……追悼会那天,又有谁能数得清到底多少人自发去送孟祥斌?
实事求是地说,英雄壮举所引起、发生于金华而又独一无二的“孟祥斌现象”,是所有媒体没有遇到过的,可以说百年不遇,使人措手不及,也给新闻单位的领导、采编人员出了一道“难题”:除了救人经过,还应该怎么报道?面对滚滚暖流,该如何恰如其分地报道?在事件影响越来越大的情况下,将怎样一步步引领“高潮”?
很遗憾,翻开孟祥斌救人事件发生后的次日省内报纸,大多是“常规动作”,鲜有让人“眼睛一亮”的力作。之后,许多平面媒体也还停留在刊发“即时新闻”的层面上。直到中央级媒体“杀”进金华,有人才惊呼:累了多天,搞不好会让他们“摘果子(作品获奖)”。当然,我们《金华日报》、《金华晚报》在此期间不乏佳作,但也留下不少遗憾。
由此,我个人认为,“孟祥斌现象”凸现了媒体机制的硬伤。
分析起来,我觉得在新闻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媒体机制应该予以改革:改变那种遇到重大(突发)新闻由记者——部主任——分管副总编——总编“单线操作”的模式,是否可以类似于法院的“审判委员会”模式运作:由总编、分管副总编亲自挂帅,确定若干名中层骨干和专业记者组成一个重大(突发)新闻特别报道小组,与此同时设置一个采写重大(突发)新闻预案,遇到类似题材立即启动该预案。这样一来,不仅能有效避免记者重复劳动,更能集全报之智慧精心谋划,把重大(突发)新闻做好做到位。
总之,对新闻从业人员来说,“孟祥斌现象”留给我们的思考肯定还有很多,但若把孟祥斌精神用在新闻事业上,我的理解则很简单:像他那样助人为乐、尊老爱幼、自强不息、奋发向上、爱岗敬业、公而忘私……一句话,用他的精神来激励我们当好记者。
(作者所在部门:金华晚报要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