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报讯(记者 朱翔 孙成平 通讯员 王荣忠)虽然此前已经“二进宫”,义乌人陈瑛为了过上富有的生活再次铤而走险。在冒充过公安局科长的女儿后,她又假冒看守所干警和刑大副中队长骗取他人钱财。前天,义乌市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她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陈瑛是义乌市赤岸镇止方村人,她初中毕业后曾在公交公司和网络公司等多家单位工作。因为向往富有的生活,陈瑛对每月按时领取微薄薪水过日子的状况很不满,就开始动起歪脑筋。2002年5月1日,陈瑛因犯盗窃罪被义乌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不久,义乌市法院又裁定撤销缓刑,决定执行原判刑罚。
2003年5月,陈瑛刑满释放后结识了义乌人金某。她自称是义乌市公安局后勤科科长的女儿,和公安局某位副局长的关系很好,以此骗取对方的信任。后来,陈瑛以帮忙办理高速公路免费通行证的名义骗走金某3800元钱。几个月后,她又先后以缴纳保证金和帮忙缴纳养路费为名从金某手里骗走5700元钱。2004年7月,义乌市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陈瑛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05年7月,陈瑛结识了同时服刑的义乌人陈某。得知陈瑛即将刑满释放,陈某就将自己男朋友马某的手机号码给了她,拜托她给马某捎个信,往监狱里送点钱和衣服。刑满释放后,陈瑛立即与马某取得联系。虽然陈瑛为了过上富有的生活已经“二进宫”,但她这次刑满释放后依然“痴心不改”,认为通过马某能继续自己的发财梦。很快,自称义乌市看守所干警的陈瑛博得了马某的信任,马某甚至张罗着给她找男朋友。
不久,陈瑛通过马某介绍认识了义乌小伙子陶某。得知陶某在单位是临时工后,她建议对方去考公务员,并称自己可以帮上忙。从2005年11月至去年12月,陈瑛分别以报考公务员、购买公务员服装、办理党员证等为名,先后骗走陶某近8.3万元钱。
在与陶某“谈恋爱”过程中,陈瑛还脚踩另外“两只船”。去年下半年,她自称是金华市公安局刑大三中队副队长,与义乌小伙子季某和童某相识。随后,陈瑛以帮助季某报考乡镇后备干部需送礼疏通关系为名,骗走季某3.58万元钱;以将童某招入协警队伍为名,骗走童某2000元“押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