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金华市区小学学区
2008年金华市区初中学区
新报讯(记者 金晓)记者昨日从金华市教育部门获悉,《金华市区2008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指导意见》正式出台。
明确上浮桥一带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事宜
今年金华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与2007年基本相同。新生报名、入学等手续、对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拆迁户子女的就学等问题可参照往年做法。
对上浮桥一带婺城区、金东区交界处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事宜作了明确,中港浅水湾、碧水豪园等住宅小区(环城东路以西,桃花苑以北地块)归婺城区政府管理。以望府街206号(无名路)为界,望府街206号(无名路)以西南(包括望府街206号的望府宾馆),由市床单总厂、神马厂、浙江汽校、金鹰服装厂等六幢宿舍楼组成的小区归金东区政府管理。在明确管理权限的同时,设立过渡期。过渡期内,该区块居民可在上浮桥小学(青春中学)或多湖小学(十一中)中选择子女就学学区,但小学和初中实行捆绑式选择,每名学生只能在小学入学时选择一次。待该区块及周边区块(金东区一侧)管理权限全部划归金东区政府管理后,该学区完全划归金东区。
保障外来民工子女
受教育的权利
《意见》要求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免试、就近入学。确保金华市区内年满六周岁(200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包括驻金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归侨华侨子女和“三残”儿童、少年)全部按时、按学区免试进入小学和初中学习,任何学校不得拒绝应在本校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意见》要求,切实保障外来民工子女受教育的权利,要确定外来民工子女入学的统一报名时间和就读学校,妥善安排外来民工子女入学,做到收费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
《意见》指出,从今年开始,金华市区部分中小学校将陆续承担接收四川地震灾民子女的入学任务。各学校应积极创造条件,重点解决转移来金的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灾民适龄子女入学。
学校不得收取或变相
收取赞助费
《意见》规定,小学、初中报名时间为7月4~5日,借读生的报名时间为7月6~7日。报名结束后,各学校的招生录取名单经各区教育局审批,统一于7月20日发出入学通知书。
收费标准要公开,手续要规范,严禁乱收费,学校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捐资)费,坚决杜绝以“房产证”和落户时间未达学校规定时间为理由而收费的违规行为,更不得借推行“小班化”的名义乱收费。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认真执行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的政策,要积极创造条件为学区内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就学提供便利,不得设置各种障碍。任何学校不得散发虚假招生信息,不得自行组织到学区外进行招生宣传和招生活动,不得组织入学考试选拔新生。未经批准,任何学校不得单独提前招生,禁止义务教育阶段招收复读生。
严格控制班额,小学每班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每班控制在50人以内。学校要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不准举行选拔考试,严禁举办各种类型的快慢班、尖子班、特长班、提高班、实验班、重点班、兴趣班等,不允许以各种名义乱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