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邵安琪
这几天,季先生正为电动自行车上牌的事情而烦恼,因为当初买车时没开发票,使上牌成了一件难事,昨天季先生向“新报姐妹花”寻求帮助。
季先生是温州人,在义乌市国际商贸城做生意,去年12月17日,季先生在义乌市区五岔路口的一家电动自行车商行买了一辆有脚踏装置的电动自行车,一直没有上牌。前天,季先生看了本报第四版《电动车上牌遭遇尴尬》的报道后,才意识到自己的电动自行车符合上牌标准。之后,季先生赶紧前往义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停车场管理中队办理上牌手续,想不到在办理过程中却碰到了难题。“我带了购车凭证、身份证明、车辆出厂合格证等证件去办上牌手续,但工作人员却说我的购车凭证不能用。”
原来,季先生的购车凭证只是一张收据,而非正式的税务发票。“我曾经问过卖电动自行车的业主有没有发票,但他说没有。”季先生很着急,“难道收据不可以用吗?”交警大队停车场管理中队工作人员表示,办理上牌手续必须有正式税务发票,因为收据在哪里都可以随便开出。
随后,记者联系了季先生买车的那家电动自行车商行。该商行业主表示,只要季先生肯交4.5%的税,便可以开发票。这又让季先生产生了疑问———“我买电动自行车用了2000元,4.5%的税,就是要再支付90元,这样收取税金合理吗?”
记者之后咨询了义乌市国税局相关工作人员,据介绍,如果电动自行车商行属于个体工商户性质,税务部门对其税费进行核定征收,即按照其销售额征税,其中并不包括开发票的税率,所以开发票的事宜由买卖双方自行商定。另外,该电动自行车商行开发票的税率包括增值税4%和国税帮地税代征的0.45%,一般按照4.5%的税率计算,所以是合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