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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钱关键 陈巧丹
日常生活中,一个人向亲戚、朋友借钱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但“欠钱不还”却为大多数人所头痛。有人据此提出:借钱有如泼水,除非对簿公堂,否则人财两失。
生活中,朋友间“欠钱不还”的例子比比皆是。以特立独行著称的“文化斗士”李敖先生就曾为此烦恼。大学期间,生活拮据的他也多次尝到苦头。以至于日后,不管是在监狱中还是在日常生活中,李敖宁可勒紧裤腰带送钱给朋友,也很少借钱给别人。
高额利息面前心动
老乡借钱有去无回
“借给老乡三万元钱已经快一年了,对方却一直称没钱还,我现在急着想要回钱,该怎么办?”洪先生打电话给本报讲述一件窝火事。
洪先生是金华郊区人,在义乌开饭店多年,为人老实本分。去年10月,他的一位同村人来到义乌长期住在宾馆,并经常打电话叫洪先生送外卖。一来二去,两人又像回到了“两小无猜”的童年时光。
一次,对方向洪先生借5万~10万元钱,并拍着胸脯保证利息按每十天1000元算。见对方信誓旦旦,并且住的是大宾馆,出门有小轿车,洪先生心动了。他拿出三万元积蓄,并让对方写下一张字条。第一个月,对方主动送来了1000元利息,之后便没了下文。久而久之,洪先生起了疑心,他多次打电话催讨,对方却说钱放在老板那里,他一时也没办法。
“后来,他甚至连电话也不接了,如今一年多过去了,连个人影也见不着。难道我的钱就这样一去不复返了吗?”洪先生甚至想到了向法院起诉,“起诉需要多少费用?胜诉了能否要回钱?”一连串的问题脱口而出,焦急之情溢于言表。
洪先生的问题反映了目前“熟人”间欠债不还的社会现象,循着这条线索,记者又采访了一些人,并咨询了律师与银行业人士,以期对此深入剖析,并找出一些有效的防范对策。
八千元借给创业伙伴
碍于面子不好催讨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都说,借钱容易还钱难。义乌后宅街道的张敏睫(化名)在稠州中路开办了一家中介公司,她也有几笔尘封的“呆账”。
2006年夏天,张敏睫邀请江西朋友李某加盟自己的第一家公司。当年9月初,李某的妻子生下一对双胞胎,张敏睫以公司的名义预支给李某3000元钱。当月,因为孩子生病,李某又从张敏睫处借走5000元钱。
两年来,张敏睫一直以乐于助人的大姐形象出现,即便后来公司倒闭,她也帮李某找了一份月薪4000元的工作。去年,张敏睫重新开公司时想起李某借钱一事,没想到李某的妻子却委婉地说:“我家还需要大笔的钱养孩子,老家也要买房子,经济并不宽裕。”几句话说得张敏睫难以启齿,此后她宁可自己借钱度日也未向李某提起还钱的事。
现在两人早已分道扬镳,但如何“要回”欠款却依然是个难题。“原来的3000元钱就当我做朋友送给他老婆坐月子,可剩下的5000元钱,叫我如何开口要回来?何况我们现在联系较少。”张敏睫显得有些为难。
张敏睫的中介公司只是代理杭州的一个品牌,记者看到,她租住的办公室并不宽敞,她本人也不是那种阔绰和大手大脚的人,但她却鼓不起勇气要回本该属于自己的钱。除此之外,她还向记者介绍了其他几笔类似的“呆账”。她甚至下定决心:“以后我尽量不借钱给人家。”
转让店铺不签合约
无私“友情”留下麻烦
丁女士是绍兴嵊州人,她来义乌宾王市场领带区做领带批发生意已有七年。
最近,她碰到了一件尴尬事:在领带生意不太景气的2005年前后,部分店铺业主选择了转行。她的朋友柳亚(化名)出让了一间店铺给自己经营。“由于当时宾王市场分公司不再颁发工商营业执照,再加上柳亚几个月不来店铺一趟,我一直用他的执照缴纳各种费用。”丁女士说,因是好朋友,当时没立字据,也未签协议。现在市场摊位搬迁在即,柳亚半路“杀出”,表示店铺应归自己所有。一个多月前,记者曾前往采访,周边的几家店铺业主证实,真正的经营者是丁女士,但店铺归属权他们不便擅议。
此后,丁女士经历了“冰火两重天”的日子,柳亚先是愿意让出店铺,之后又起波澜,搞得丁女士整天心神不宁。
昨天,记者再次联系丁女士,她已回嵊州老家,准备休息一个月再来上班。她在电话中说:“商铺归属权悬而未决,只待以后见分晓了。”看来,此事不解决,她与朋友的嫌隙将更深。
借钱“借”到法庭上
依旧未能拿到钱
好心借钱给朋友,最后不欢而散,还闹到了法院,这种例子并不鲜见。张敏睫介绍了这样一件事情,她的一个朋友骆某冒着搭上全部家当的风险,借了30万元钱给朋友做生意,不料朋友的生意始终不愠不火,还钱的事也一再被搁置。
几年下来,骆某终于硬起心肠向义乌市法院起诉,但事与愿违,欠钱者得悉自己被起诉后大为光火,并在朋友圈中骂骆某“做朋友竟这么不讲情面”。两人翻脸后,骆某的朋友干脆不认账。法院判决后,因他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骆某也毫无办法。
当然,遇到“欠钱不还”,并不是所有人都愿意上诉法院。一方面,他们怕暴露自己与他人的借贷关系;另外,“家丑不可外扬”的古训也成为部分债主起诉欠债亲友的心理障碍。浙江稠州律师事务所律师任向明说起一件事:他的朋友朱女士借给朋友刘某(化名)100万元钱。起先,朱女士看到刘某夫妇有房有车,资产不下600万元,就爽快地把钱借给了他们。令人意外的是,后来朱女士几次上门催讨,竟发现刘某与其妻子已离婚,房子等重要资产也归到女方名下。如此一来,朱女士束手无策,她正在考虑上诉事宜。
昨天,记者联系了朱女士,她欲言又止:“100万元欠款对我尚不是什么大事。我家办有小厂,银行又有贷款,不必为这区区100万元钱而让此事闹得满城皆知。”虽然朱女士不愿意进一步透露事情的细节,不过事实存在,熟人间因借钱而反目成仇甚至对簿公堂的现象值得思考。
“熟人借贷”古已有之
4/5的人有过借钱经历
民间借贷中偏重“熟人借贷”的现象曾引起金融专家的兴趣。记者查询后发现,2007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黄孝武带领弟子对此作了长达数月的调查。调查报告显示,民间借贷的信用基础局限在“熟人”之间,脱离了这个圈子将遭遇信用风险的制约。对问卷调查中“您找别人借过钱吗”的回答,在有效样本中,4/5以上的被调查者选择了“是”。对“如果您未能按期还款,您将怎样做”这个问题的回答中,大部分人表示会“及时通知贷款债主”,另外还有12%的人选择“等债主来催”。
至于还款原因,有81.3%的人信奉“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有30%的人认为“这次不还钱,下次借钱就困难了”,25.8%的人认为“不还钱,在亲朋好友中没面子,对自己的形象和声誉不利”,三者都在其考虑之中的占30%。专家分析,第一个动机代表诚信原则,后两个动机则是基于对未来利益的预期判断。
黄孝武等人认为,“熟人借贷”这一现象背后有其深刻的经济和社会原因,它作为一种古老的金融形式,有其存在的合理性,要想彻底避免“有借无还”现象尚需时日,当下最重要的是加以引导与规范。
银行业人士表示
“夫妻双签”或许可行
对于熟人之间的借贷,义乌农村合作银行五洲分理处办公室主任吴玮认为,相对于基于朋友之间诚信的民间借贷,银行借贷更可靠。他说:“朋友经济往来也可学习银行借贷方式,一要找担保人,降低风险;二要‘夫妻双签’,即不但和男的签借条,也和其妻子签,这样拿回钱的几率更高。”
吴玮还提到,在民间,借钱往往许以高额利息。按照现行法律规定,超出银行同期利率四倍以上的利息将不受法律保护。“熟人借钱,缺乏银行专业人士对投资项目的分析,也难以对其银行账户现金流进行有效监管,较易出现‘欠钱不还’的现象。”吴玮说,必要时应主动拿起法律武器。
律师说法
经济往来要保留凭据
针对上述第一个案例中洪先生的疑惑,浙江婺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文忠表示,既有借条在手,随时可以向法院起诉。除去律师费,洪先生所需诉讼费大约为三四百元。进入司法程序后,洪先生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由法院查封、扣押、冻结对方的财产。
“欠钱不还,不但在熟人之间司空见惯,甚至离婚的夫妻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都很难避免。”浙江稠州律师事务所律师任向明认为,借钱之前,双方一般经过“海誓山盟”,贷方也坚信对方会及时还钱。“先小人后君子才是处世之道,借钱要写借条是常识。假如对方故意抵赖,则越早向法院起诉对己方越有利。”
“如果在借贷关系中,有诈骗与侵占成分,则双方可能由民事纠纷上升为刑事案件。”任向明说,现实中,朋友间因碍于面子而使欠款不了了之的事例很多。他认为,即使没有写下借条,也要注意保存银行转账单、汇款凭据等证据。
(本版图片由杨霄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