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娱乐天地  教育科技  非常情缘  房产频道  汽车频道  金华旅游  记者在线
健康生活  财经频道  体育频道  新报调查  在线访谈  情感护理  天气预报  金华电力
金华财税  市民援助中心  新金华市场  论坛  English  博客 人大网  廉政网
mail
sc
yx
精彩图片
回家上学了!
义乌半年接待近千万游客
杂交莲子
长势喜人
盘点激情瞬间
新闻超市
·贵州1•29特大车祸遇难者家属索赔700余万(图)
·大S发誓不生育 称亲睹小S生子过程极其恐怖
·千人为重症盲女圆梦续:女孩不治病逝
·重庆市政府要求各单位每天做两次工间操(图
·奥运会结束 不少上班族患上星期一"综合征"
·争鸣张亚勤回应:微软在中国不存在垄断
·江西九江见义勇为好青年遇害案开庭 6人受审(图)
·南京小店贴出标语 称城管和狗不得入内(图)
·海南文昌原市委书记谢明中一审被判死缓(图)
·俄教科书重新评价斯大林 称其做出"正确历史选择"
链接合作
 
金华新闻网--浙中新报--十二版

   金华新闻网




熟人、亲戚之间因借钱不还反目成仇的事不少 ★律师、银行业人士介绍防范朋友“赖皮”的办法
朋友“欠钱不还”,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 2008-08-20  来源: 浙中新报

 

    记者 钱关键 陈巧丹

    日常生活中,一个人向亲戚、朋友借钱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但“欠钱不还”却为大多数人所头痛。有人据此提出:借钱有如泼水,除非对簿公堂,否则人财两失。

    生活中,朋友间“欠钱不还”的例子比比皆是。以特立独行著称的“文化斗士”李敖先生就曾为此烦恼。大学期间,生活拮据的他也多次尝到苦头。以至于日后,不管是在监狱中还是在日常生活中,李敖宁可勒紧裤腰带送钱给朋友,也很少借钱给别人。

    高额利息面前心动

    老乡借钱有去无回

    “借给老乡三万元钱已经快一年了,对方却一直称没钱还,我现在急着想要回钱,该怎么办?”洪先生打电话给本报讲述一件窝火事。

    洪先生是金华郊区人,在义乌开饭店多年,为人老实本分。去年10月,他的一位同村人来到义乌长期住在宾馆,并经常打电话叫洪先生送外卖。一来二去,两人又像回到了“两小无猜”的童年时光。

    一次,对方向洪先生借5万~10万元钱,并拍着胸脯保证利息按每十天1000元算。见对方信誓旦旦,并且住的是大宾馆,出门有小轿车,洪先生心动了。他拿出三万元积蓄,并让对方写下一张字条。第一个月,对方主动送来了1000元利息,之后便没了下文。久而久之,洪先生起了疑心,他多次打电话催讨,对方却说钱放在老板那里,他一时也没办法。

    “后来,他甚至连电话也不接了,如今一年多过去了,连个人影也见不着。难道我的钱就这样一去不复返了吗?”洪先生甚至想到了向法院起诉,“起诉需要多少费用?胜诉了能否要回钱?”一连串的问题脱口而出,焦急之情溢于言表。

    洪先生的问题反映了目前“熟人”间欠债不还的社会现象,循着这条线索,记者又采访了一些人,并咨询了律师与银行业人士,以期对此深入剖析,并找出一些有效的防范对策。

    八千元借给创业伙伴

    碍于面子不好催讨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都说,借钱容易还钱难。义乌后宅街道的张敏睫(化名)在稠州中路开办了一家中介公司,她也有几笔尘封的“呆账”。

    2006年夏天,张敏睫邀请江西朋友李某加盟自己的第一家公司。当年9月初,李某的妻子生下一对双胞胎,张敏睫以公司的名义预支给李某3000元钱。当月,因为孩子生病,李某又从张敏睫处借走5000元钱。

    两年来,张敏睫一直以乐于助人的大姐形象出现,即便后来公司倒闭,她也帮李某找了一份月薪4000元的工作。去年,张敏睫重新开公司时想起李某借钱一事,没想到李某的妻子却委婉地说:“我家还需要大笔的钱养孩子,老家也要买房子,经济并不宽裕。”几句话说得张敏睫难以启齿,此后她宁可自己借钱度日也未向李某提起还钱的事。

    现在两人早已分道扬镳,但如何“要回”欠款却依然是个难题。“原来的3000元钱就当我做朋友送给他老婆坐月子,可剩下的5000元钱,叫我如何开口要回来?何况我们现在联系较少。”张敏睫显得有些为难。

    张敏睫的中介公司只是代理杭州的一个品牌,记者看到,她租住的办公室并不宽敞,她本人也不是那种阔绰和大手大脚的人,但她却鼓不起勇气要回本该属于自己的钱。除此之外,她还向记者介绍了其他几笔类似的“呆账”。她甚至下定决心:“以后我尽量不借钱给人家。”

    转让店铺不签合约

    无私“友情”留下麻烦

    丁女士是绍兴嵊州人,她来义乌宾王市场领带区做领带批发生意已有七年。

    最近,她碰到了一件尴尬事:在领带生意不太景气的2005年前后,部分店铺业主选择了转行。她的朋友柳亚(化名)出让了一间店铺给自己经营。“由于当时宾王市场分公司不再颁发工商营业执照,再加上柳亚几个月不来店铺一趟,我一直用他的执照缴纳各种费用。”丁女士说,因是好朋友,当时没立字据,也未签协议。现在市场摊位搬迁在即,柳亚半路“杀出”,表示店铺应归自己所有。一个多月前,记者曾前往采访,周边的几家店铺业主证实,真正的经营者是丁女士,但店铺归属权他们不便擅议。

    此后,丁女士经历了“冰火两重天”的日子,柳亚先是愿意让出店铺,之后又起波澜,搞得丁女士整天心神不宁。

    昨天,记者再次联系丁女士,她已回嵊州老家,准备休息一个月再来上班。她在电话中说:“商铺归属权悬而未决,只待以后见分晓了。”看来,此事不解决,她与朋友的嫌隙将更深。

    借钱“借”到法庭上

    依旧未能拿到钱

    好心借钱给朋友,最后不欢而散,还闹到了法院,这种例子并不鲜见。张敏睫介绍了这样一件事情,她的一个朋友骆某冒着搭上全部家当的风险,借了30万元钱给朋友做生意,不料朋友的生意始终不愠不火,还钱的事也一再被搁置。

    几年下来,骆某终于硬起心肠向义乌市法院起诉,但事与愿违,欠钱者得悉自己被起诉后大为光火,并在朋友圈中骂骆某“做朋友竟这么不讲情面”。两人翻脸后,骆某的朋友干脆不认账。法院判决后,因他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骆某也毫无办法。

    当然,遇到“欠钱不还”,并不是所有人都愿意上诉法院。一方面,他们怕暴露自己与他人的借贷关系;另外,“家丑不可外扬”的古训也成为部分债主起诉欠债亲友的心理障碍。浙江稠州律师事务所律师任向明说起一件事:他的朋友朱女士借给朋友刘某(化名)100万元钱。起先,朱女士看到刘某夫妇有房有车,资产不下600万元,就爽快地把钱借给了他们。令人意外的是,后来朱女士几次上门催讨,竟发现刘某与其妻子已离婚,房子等重要资产也归到女方名下。如此一来,朱女士束手无策,她正在考虑上诉事宜。

    昨天,记者联系了朱女士,她欲言又止:“100万元欠款对我尚不是什么大事。我家办有小厂,银行又有贷款,不必为这区区100万元钱而让此事闹得满城皆知。”虽然朱女士不愿意进一步透露事情的细节,不过事实存在,熟人间因借钱而反目成仇甚至对簿公堂的现象值得思考。

    “熟人借贷”古已有之

    4/5的人有过借钱经历

    民间借贷中偏重“熟人借贷”的现象曾引起金融专家的兴趣。记者查询后发现,2007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黄孝武带领弟子对此作了长达数月的调查。调查报告显示,民间借贷的信用基础局限在“熟人”之间,脱离了这个圈子将遭遇信用风险的制约。对问卷调查中“您找别人借过钱吗”的回答,在有效样本中,4/5以上的被调查者选择了“是”。对“如果您未能按期还款,您将怎样做”这个问题的回答中,大部分人表示会“及时通知贷款债主”,另外还有12%的人选择“等债主来催”。

    至于还款原因,有81.3%的人信奉“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有30%的人认为“这次不还钱,下次借钱就困难了”,25.8%的人认为“不还钱,在亲朋好友中没面子,对自己的形象和声誉不利”,三者都在其考虑之中的占30%。专家分析,第一个动机代表诚信原则,后两个动机则是基于对未来利益的预期判断。

    黄孝武等人认为,“熟人借贷”这一现象背后有其深刻的经济和社会原因,它作为一种古老的金融形式,有其存在的合理性,要想彻底避免“有借无还”现象尚需时日,当下最重要的是加以引导与规范。

    银行业人士表示

    “夫妻双签”或许可行

    对于熟人之间的借贷,义乌农村合作银行五洲分理处办公室主任吴玮认为,相对于基于朋友之间诚信的民间借贷,银行借贷更可靠。他说:“朋友经济往来也可学习银行借贷方式,一要找担保人,降低风险;二要‘夫妻双签’,即不但和男的签借条,也和其妻子签,这样拿回钱的几率更高。”

    吴玮还提到,在民间,借钱往往许以高额利息。按照现行法律规定,超出银行同期利率四倍以上的利息将不受法律保护。“熟人借钱,缺乏银行专业人士对投资项目的分析,也难以对其银行账户现金流进行有效监管,较易出现‘欠钱不还’的现象。”吴玮说,必要时应主动拿起法律武器。

    律师说法

    经济往来要保留凭据

    针对上述第一个案例中洪先生的疑惑,浙江婺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文忠表示,既有借条在手,随时可以向法院起诉。除去律师费,洪先生所需诉讼费大约为三四百元。进入司法程序后,洪先生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由法院查封、扣押、冻结对方的财产。

    “欠钱不还,不但在熟人之间司空见惯,甚至离婚的夫妻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都很难避免。”浙江稠州律师事务所律师任向明认为,借钱之前,双方一般经过“海誓山盟”,贷方也坚信对方会及时还钱。“先小人后君子才是处世之道,借钱要写借条是常识。假如对方故意抵赖,则越早向法院起诉对己方越有利。”

    “如果在借贷关系中,有诈骗与侵占成分,则双方可能由民事纠纷上升为刑事案件。”任向明说,现实中,朋友间因碍于面子而使欠款不了了之的事例很多。他认为,即使没有写下借条,也要注意保存银行转账单、汇款凭据等证据。

    (本版图片由杨霄摄)

作者: 钱关键 陈巧丹
责任编辑: 朱嵬嵬
相关稿件:
 
金华日报社简介 ︱关于我们 ︱网站导航 联系方式 广告服务 ︱ 新闻报料
Copyright©2003  www.jhnews.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金华日报社版权所有 浙ICP备020040
制作:金华日报社网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