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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吴小献 文/摄
9月1日起实施的《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要求,化妆品必需标明具体成分,以便给消费者提供参考。到昨天为止,这个标准已实施半个月,但记者走访义乌城区部分商场、超市发现,部分化妆品成分标识还是个盲区。
化妆品加注成分标识后,消费者能一目了然了解其成分,若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敏或不适现象,也可以对照成分表对症下药。虽然这个标准实施有为期一年的过渡期,但在刚实施的这个阶段,很难得到商家的响应。
记者在某超市化妆品专柜看到,一些化妆品的包装上都是外文,也找不到成分标识。“不知道有这个标准,老板也没告诉过我,这些化妆品一直以来都是这么卖的。”一位促销员说。
在另一个化妆品专柜,化妆品的包装上也没有成分标识,但促销员却一再强调是有成分说明的,并随手找出一本厚厚的说明书,翻到某个有成分标识的产品向记者介绍起来。只是这种厚厚的说明书,很难到只买少量化妆品的消费者手中。
随着深秋的来临,干燥的天气又将迎来各类化妆品的销售旺季。在日常购买化妆品的过程中,大多数女士都先试用一下,然后再确定是否购买。但金华市第五医院感染科主任沈喜梅提醒大家,商家免费提供的试用化妆品最好不要试用,因其有可能传染疾病。其中危害性较强的是口红。
如今各化妆品专柜,为能让顾客更直观了解口红的效果,基本都提供口红等免费试用化妆品,只是这支口红别人已用过,你试用后,后面又有人用,长久下去,一支口红不知涂过多少人的唇。
据沈喜梅介绍,不同的人群反复试用同一支口红,很难确定传染患者是否试用过。如果某个顾客患有乙肝等传染病,就很可能传播给下一位试用者。而这些病都有一定的潜伏期,等到发病后大家一般不会与试用化妆品相联系,即使知道与试用化妆品有关,也会因无法取证而不能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