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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目锐评|不满反向抹零是斤斤计较?维护消费者权益需要“小题大做”

2022-10-05 11:48:54

来源: 金彩云客户端

见过商家给顾客优惠抹零的,你见过商家“反向抹零”吗?

10月3日,一男子在辽宁大连某海鲜餐厅消费时,遇到了一桩怪事。账单明明显示总价为930.9元,收银员却要收931元。男子前来理论,店员还振振有词,“你要觉得差1毛钱,我转给你”。新闻一出,引发不少网友热议。目前,该店家已向男子表示歉意,正在沟通后续解决方案。

有人在评论区分享相似经历,表示不满,“凭什么多收钱”;也有人觉得,为一毛钱斤斤计较,“矫情”“太较真了”。

图源:拍客小菜

图源:拍客小菜

事实上,不满“反向抹零”一毛钱并不丢人,维护消费者权益,正需要这样“小题大做”的勇气。斤斤计较的从来不是无辜的消费者,而是投机取巧的商家。

从情理上来说,过去使用现金交易时,商家为了方便找零、招揽回头客,习惯给顾客优惠抹零。在数字时代,别说一毛钱了,一分钱都能支付得明明白白,商家却非要占这点小便宜,还不是看大多数消费者脸皮薄,不好意思计较几分钱?

今天这里多收一毛钱,明天那里多收三毛钱,日积月累、积少成多,商家就能多出一笔可观的收入。然而,为了小便宜,失了好口碑,商家此举实在是“拣了芝麻丢了西瓜”。

放眼全国,打这种如意算盘的商家可不少。今年7月,市民肖先生在云南昆明官渡区民航路某便利店买了一瓶3.5元的饮料,加上夜间服务费0.35元,本应支付3.85元,最后却被扣了3.9元。今年8月,一男子在重庆的川炮李记串串香(玫瑰城店)结账时,账单显示为121.52元,商家却收费122元……

从法理上来讲,在没有取得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反向抹零”这种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违背了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可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去年4月,厦门的吴女士就勇敢地拿起了法律武器,“较真”地为了几毛钱,向市场监管局投诉。最终,“反向抹零”的猪肉店被罚款2000元。

对商家而言,于情于法,“反向抹零”都不是一个好选择。作为消费者,我们则应勇于对商家“反向抹零”的违法行为说“不”。


作者:天目新闻记者 谢履冰

编辑:沈之阳

来源:天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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