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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击丨浙G车主,逾期将处置

2022-10-14 09:18:00

来源: 金彩云客户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现将在2022年7月31日前被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查扣和纠违的以下车辆进行告知,请当事人自登报之日起三个月内到交警大队处罚中心(东阳市迎宾大道66号)接受处理,逾期将对车辆依法处置。

汽车(农用车、拖拉机) 浙GSY297、浙G76WU9、浙G7ZM57、浙G9B0P3、浙G7T8S3、浙GRM721、浙G53EP3、浙D5532E、皖CD9376。共计车辆9辆。

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浙AYA526、浙GST767、浙K5H969、电动SHR03888、贵EQF775、东阳570601、浙BJD285、贵E1J451、东阳315280、皖K880059。无号牌47辆。共计车辆57辆。

东阳市公安局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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