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12 16:47:04
来源: 金彩云客户端

普通劳动者工作中感染新冠肺炎,算工伤吗?疫情期间员工居家办公发生人身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关于工伤认定的话题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冲上热搜。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需要根据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三工”原则进行综合判定。认定为工伤后,劳动者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获得相应补偿。然而,疫情之下,抗疫、防疫、居家办公等新情况的出现,也给工伤认定带来了难题和挑战。
受访专家认为,疫情下的工伤认定,应回归制度本源,强调“工作原因”,以保障广大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
工作原因感染新冠,算工伤吗?
专家:建议将因工作原因感染新冠工伤认定政策扩大到所有劳动者
“我国职业病目录中并没有新冠肺炎,从目前的政策来看,只有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在疫情预防和救治过程中感染的,能认定为工伤。”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工伤保险研究室副研究员翁仁木介绍说。
据了解,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人社部、财政部、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明确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一政策的迅速出台,为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拉起了职业伤害“保护网”。
然而,疫情期间,很多非医护人员的劳动者坚守在各自的岗位上,同样面临感染风险。
能否将因工作原因感染新冠肺炎认定工伤的政策扩大到普通劳动者?成为疫情之下劳动者高度关注的问题。
对此,翁仁木建议将政策扩大到所有劳动者。他表示,“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这个特定人群的边界很难确定,工伤保险制度保障范围应适用于所有人群,以体现社会共济和社会公平。在目前的防疫政策下,确诊人数不多,政策扩大到所有劳动者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承受能力影响不大,但也应考虑企业对劳动者工伤待遇的承受能力。
更多资讯请关注金彩云
凡注有"金华新闻网"或电头为"金华新闻网"的稿件,均为金华新闻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金华新闻网",并保留"金华新闻网"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