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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时评|制止家暴算见义勇为,“家暴不是家事”人人都应该挺身而出

2022-12-27 15:02:34

来源: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

作者: 评论员 胡欣红

继北京、江苏等地之后,反家暴地方立法又有新突破。2023年1月1日起,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河北省反家庭暴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条例》共六章47条,进一步明确了反家庭暴力工作中各方的职责,细化了家庭暴力预防、处置、受害人救助等相关措施及法律责任。其中,鼓励引导单位和个人抵制家庭暴力,符合见义勇为确认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和保障,引发了舆论热议。 家暴令人深恶痛绝。但受“棍棒底下出孝子”、夫妻打架是“家务事”等错误观念的影响,很多施暴者对家暴行为不以为然,一些目睹者也往往选择袖手旁观。有鉴于此,要想杜绝家暴现象,除了依法严惩施暴者之外,如何扭转公众观念,让每个人挺身而出制止家暴行为,实乃关键所系。2016年3月1日,中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明确对所有家暴行为一律采取“零容忍”“无禁区”“不问动机”的态度。包括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社会组织、居(村)委会、企事业单位等在内,都被赋予了反家庭暴力的职责;中小学、幼儿园、医疗机构等部门,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暴的,须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反家庭暴力法》固然开启了反家暴征程中的重要一页,家暴不是“家务事”的观念也日渐深入人心,但“家丑不可外扬”“清官难断家务事”之类的思想,依然有一定的市场。而且,万一人家很快实现了内部“和解”,“多管闲事”不仅吃力不讨好,还极易惹上不必要的“麻烦”。在各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家暴行径依然时有听闻,一些恶性家暴事件更是人神共愤。家暴只有零次和一万次。作为受害者,当然应该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其他人看到家暴也要及时挺身而出。惟其如此,才能将家暴的伤害降到最低限度,并做到防范未然。“制止家暴算见义勇为”,无疑给仗义出手者吃了一颗定心丸,免除了后顾之忧。“制止家暴算见义勇为”不仅与公众的道德认知想符合,从法律角度审视也是顺理成章之举。家庭暴力既然已经是法律明示的违法甚至犯罪行为,与之的斗争当然就应当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在之前的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的处理也会充分考虑这种情况:陕西咸阳某男子醉酒后在工作单位殴打妻子,妻子同事仗义相助致其死亡,检察院认定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属于正当防卫,依法决定对其不起诉。家暴是违法行为,不是家务事,凡是有正义感和正直心的人,碰到家暴都应该挺身而出。“制止家暴算见义勇为”,明确释放出鼓励全社会反家暴的态度,有助于形成“路遇家暴就出手”的良好社会氛围。反家暴征程又往前迈出了重要一步,成效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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