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14 19:04:57
来源: 金彩云客户端
春节临近,年味越来越浓。有市民发现,微信朋友圈的微商们瞄准商机起劲售卖年货,其中有人无证售卖烟花爆竹。执法部门提醒,在微信朋友圈、业主群等网络渠道无证售卖烟花爆竹涉嫌违法。我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公安局等多部门已联手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

这两天,每到夜晚,记者所在小区常有小孩燃放烟花爆竹。通过询问一旁家长得知他家小孩燃放的烟花爆竹是从小区某业主手中买来的。记者在小区业主群中找到了这名业主,对方称“有需要的业主可过来挑选”。

“烟花爆竹”目前归类为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属于特殊商品,国家实行特许经营许可。售卖烟花爆竹必须办理的证件主要是:由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烟花爆竹批发或零售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另外,由于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品,运输要求非常严格,要由专门的人员、专门的车辆、办理好专门的运输许可证才能进行运输。
记者了解到,这名在业主群中售卖烟花爆竹的业主,所卖的烟花爆竹通过私家车从非禁燃区销售点进货,所购数量不多,平时就存放在家中,存在安全隐患。
记者从市应急管理局了解到,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格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切实提升空气环境质量,我市积极行动、周密部署、多措并举,继续严格落实《金华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全力做好辖区内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营造安全、环保、文明的生活氛围。目前,除义乌、武义尚未全时段全区域禁燃外 (义乌、武义主城区已实现禁燃),其他县(市、区)均全域禁燃。我市将多措并举加强烟花爆竹的源头控制,突出春节、元宵、立春等重点时段、地域交界等重点区块,开展全面排查,严禁烟花爆竹燃放,并对非法经营、违规燃放、非法存放非法携带邮寄等违法违规行为重拳出击,从严从快从重打击各环节非法违规行为。同时,相关部门将对违规案件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及时曝光违规燃放案件,确保无违规销售、燃放行为发生。在空气质量预警期间,将加大执法检查的频次和力度,从源头减少违规行为,减轻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空气污染。
有市民反映,今年给孩子买烟花爆竹的家长较往年多,这些天几乎每天晚上都有孩子在小区空旷地燃放烟花爆竹。对此,执法部门表示,将加大对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保持监管执法高压态势。同时希望市民积极举报违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消除身边的安全隐患,市民也应自觉管好自家孩子,不违禁燃放,防范火灾等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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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分别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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