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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焚烧“零容忍” 重拳出击“动真格”

2023-02-03 08:49:57

来源: 金彩云客户端

作者: 章馨予 陈俊 通讯员 陈彬烨 文/摄


  1月31日,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蒋堂中队接到举报,金华监狱前(蒋堂往白龙桥方向)有人焚烧秸秆,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查看。当事人江某正在焚烧秸秆,产生大量浓烟。经执法人员教育,当事人江某将火堆扑灭,并主动前往辖区中队配合调查并接受处罚。



  1月下旬以来,天气晴好,露天焚烧秸秆进入“高发季”,婺城区综合执法局蒋堂执法中队加大巡查力度,实行“全覆盖、不间断、不定期”巡查,按照“发现一起,扑灭一起”的要求,发现露天焚烧秸秆及时制止,并对不听劝诫的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执法人员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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