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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城区查处首例肥料领域案件

2023-02-22 15:16:42

来源: 金彩云客户端

作者: 李晓艳 黄净轩

近日,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区农业农村局移交的某公司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违法线索,根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该公司立案查处。该案是“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以来,婺城区办理的首例肥料领域案件。




经查,该公司3次购入涉案的“颗粒氮肥”肥料产品,进货数量共140吨,进货单价1300元/吨,进货总价18.2万元。执法人员在该公司仓库内检查发现该批涉案的“颗粒氮肥”肥料产品无肥料登记证号。查处时,该公司尚未售出该批肥料产品,全部存放在公司仓库,无违法所得。根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一)》关于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的相关规定,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6000元。

“肥料是农业生产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土壤是否肥沃,农作物是否能茁壮生产都深受肥料质量的影响。我们将联合区农业农村局,持续加强肥料日常监管工作,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和无证肥料的违法行为,为春耕保驾护航,牢牢守住人民群众‘粮袋子’。”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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