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25 18:43:31
来源: 金彩云客户端

近日,新疆乌鲁木齐一名乘客在地铁上脱鞋引发不满,同车厢一男子趁车厢门关闭之际将其鞋子踢出车厢。随后,该视频被上传至网络并引发网友激烈讨论。对于该男子的行为,大家各持己见。有人说,“干得好,恶人自有恶人磨。”也有人认为,如此行为存在法律风险,且与低素质的脱鞋男子举动无异。
对此,乘客可以主动上前提醒,也可以请地铁工作人员出面制止。根据《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乘客不得有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的行为。拒不遵守乘车规范的,运营单位有权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应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由此可见,制止男子的不文明行为是有法可循的。
但是,反观事件中另一位当事人的做法,则属于另一种不文明行为,维权过了头。看到乘车陋习,作为乘客自然可以好言制止或通知工作人员处理。但这种制止的方式,并不包括将鞋子踢出车厢外。从法律角度来看,踢走鞋子的行为侵犯了其权利,属于故意毁损他人财物。我们愿意相信“出手”的男子是为了帮其余乘客解气,可如此行为,实则是将自己与其“同流合污”,用不文明撞上了另一种不文明,极端也产生了一定的反作用。
在日常生活中,不文明行为时有发生,我们不能怀揣着一股“以乱制乱”的想法去扭转。只有每个人都做到心中有数、严格自律,此类情况才能从根去除。相对于胡乱踢鞋,我们要踢走的应该是不文明的各类陋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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