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28 17:49:28
来源: 金彩云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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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未满14周岁怀孕医院将强制报告#在热搜上引发热议,阅读量超过1.1亿。
报道称,江苏淮安市检察院联合市卫健委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中,增设强制报告“红橙黄”三色预警功能。当未满14周岁女孩登记入院后,如果有妊娠怀孕情况,系统就会自动跳出红色预警,提醒接诊医生通过电子病历系统报告,同时通过强制报告平台向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报告。

网友热议纷纷——
“建议全国推广!”
“我孕检的时候还真见过14岁的孕妇,这项制度很有必要。”
“这是一种进步,点赞!”
不过,记者在检索中发现,这一做法并非江苏首创。早在2020年5月,国家监委、最高检、教育部、公安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
记者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求证,获悉我市医疗机构已于上述文件发布后第一时间落实强制报告制度。
保护未成年人,刻不容缓。
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
据了解,强制报告制度被2021年6月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吸收,已上升为法律规定。
也就是说,医疗机构只是强制报告涉及的单位之一。
“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医务人员面对可能存在的未成年人侵害行为有向相关部门报告的义务,整个医疗界应当积极地配合提供线索,这是保护未成年人的一个重要环节。”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华卫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邓利强接受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采访时表示,“建设强制报告平台,将提醒程序嵌入电子病历系统,应该说是一种程序上的完善,解决的是医生遇到疑似未成年人侵害情况后如何报告、向谁报告等问题。”

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基层妇幼处处长沈苗英介绍,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都已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不过目前仍以人工上报为主,金华市妇幼保健院作为试点,已在诊疗系统中嵌入强制报告的模块,实现一键上报。
作为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医务人员,过去遇到未成年人疑似受侵害的情况时,一方面主要依赖医务人员的敏感性、警觉性,另一方面,还存在不知该向谁报告、如何报告、不敢报告等问题。
据了解,除了金华市妇幼保健院外,目前婺城区也有部分医疗机构正在试点在就诊系统中嵌入强制报告模块。
金华市妇幼保健院医务科负责人赖盼建告诉记者,急诊科接到怀疑未满14周岁的幼女怀孕等疑似情况后,由急诊妇科医师接诊,首先明确诊断,查急诊HCG和急诊B超。
明确诊断怀孕后,输入诊断结果,系统自动会跳出“该病例符合强制报告要求,请填写未成年人公检法上报信息”,点击确认后,跳出另一个提示框,选择相应线索,并固定相应证据。除了线上强制报告外,还要求医生白天打电话给医务科,夜间打电话给行政总值班报备,由保卫科协同报警处置,通知家属到场或电话告知情况,与行政部门一起依法依规处理。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或举报后,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案件初步情况,对涉嫌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受案审查,涉嫌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并在受案或者立案后三日内向报案单位反馈案件进展,在移送审查起诉前告知报案单位。检察机关应当切实加强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立案监督。
强制报告制度对于保护未成年人意义重大。记者从检察机关了解到,强制报告制度有利于在第一时间发现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线索,及时完善固定证据,有效惩治违法犯罪,将不法伤害程度降到最低。能让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心理干预、司法救助等工作,切实维护其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助于及时排除隐患,堵塞管理漏洞,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
根据法律规定,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或者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以下9种情况,必须报告。
(一)未成年人的生殖器官或隐私部位遭受或疑似遭受非正常损伤的;
(二)不满十四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怀孕、流产的;
(三)十四周岁以上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所致怀孕、流产的;
(四)未成年人身体存在多处损伤、严重营养不良、意识不清,存在或疑似存在受到家庭暴力、欺凌、虐待、殴打或者被人麻醉等情形的;
(五)未成年人因自杀、自残、工伤、中毒、被人麻醉、殴打等非正常原因导致伤残、死亡情形的;
(六)未成年人被遗弃或长期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
(七)发现未成年人来源不明、失踪或者被拐卖、收买的;
(八)发现未成年人被组织乞讨的;
(九)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情形或未成年人正在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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