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21 17:03:52
来源: 金彩云客户端
近日,兰溪市游埠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查处违禁放牧案件两起,面对处罚,两位当事人都表示懊悔。
游埠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有人在衢江邵家段大坝上放养了4头水牛。水牛们在大坝上不仅啃食刚萌发出来的新鲜春草,还在草地上来回打滚,并刨出泥坑,对坝体造成破坏。


经村两委协助,执法队员找到两位当事人。通过现场取证、当事人核实情况等程序,游埠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浙江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进行行政处罚。同时,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讲解大坝上放牧的违法性以及危害性,经劝导后当事人表示不再做出此类行为。
“《浙江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禁止在大坝坝体修建码头、渠道,放牧、堆放杂物、晾晒粮草。对非经营性的违法行为,可给予警告、5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5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说,执法部门将持续加强普法宣传,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加强监督和管理,加大反面典型案例宣传,严肃查办此类违法案件,提升辖区综合环境。
更多资讯请关注金彩云
凡注有"金华新闻网"或电头为"金华新闻网"的稿件,均为金华新闻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金华新闻网",并保留"金华新闻网"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