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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起来!反对食品浪费

2023-04-28 17:30:42

来源: 金彩云客户端

作者: 记者 罗奕 通讯员 郑春阳

4月29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实施两周年。两年来,市市场监管部门加强餐饮环节浪费行为监管,严格执法检查,有效遏制餐饮浪费势头,推动全社会树立“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文明风尚。

今年以来,我市持续开展餐饮环节反浪费专项执法行动,以经营外卖、婚宴、商务宴请、自助餐的餐饮服务经营者为重点,重点查处纠正未主动提示、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共立案查处案件125起,其中责令整改并处警告124起,拟作出行政处罚1起。

【延伸阅读】

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

禁则:

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经营场所内的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

第七条第二款

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

第十五条第二款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改善食品储存、运输、加工条件,防止食品变质,降低储存、运输中的损耗;提高食品加工利用率,避免过度加工和过度使用原材料。

罚则: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违反本法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造成严重食品浪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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