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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快评丨被“熊家长”掌掴一下女孩还击两下就是“互殴”?正当防卫权需被呵护!

2023-05-11 15:32:15

来源: 金彩云客户端

作者: 记者 沈之阳/文 傅军杰/制图


日前,一起高铁争执事件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该事件中,一女子因制止“熊孩子”撞击自己的椅背遭到对方家长掌掴,并进行反击,最终被警方认定双方构成“互殴”。这一处罚结果引发广泛争议后,警方公布了掌掴全过程的完整视频,再次说明双方为“互殴”。但是,多数人仍不认同“互殴”一说,这是为何?



于法,对于本次案件的处理,执法部门应该着重厘清争议的起点和责任的主次。作为孩子家长,其有教育和管训好自己孩子的职责,不可纵容孩子的任性行为。该侵害事件中,孩子家长动手打人在先,是违法行为;被掌掴女子“还击”,属正当防卫。被打一下,还手两下,并未造成重大损失,就此被认定为“互殴”,看似公正,实则偏颇。


于情,对于正当防卫者的呵护,执法实践应该多给一点温度。两份行政处罚决定,被打还手女子被处以200元罚款,孩子失礼在先、一味袒护,开口便骂、挥手就打的“熊家长”只被处以500元罚款。此般和稀泥的做法,难以服众!公权力机关在执法时的确应有相应的自由裁量空间,但被打还手女子的正当防卫权,无疑是需被呵护的。就算其第二次还手是否有防卫过当之嫌可再细作探究,判定其“互殴”也是于情于理不合



值得一提的是,被打还手女子已提起行政复议,这是其为维护自身权益所做的积极行动。这一行动表明她对处理结果的不满,并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们等待行政复议的结果。


有律师称,被掌掴者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打人者法律责任,而不应该还手。对于这样“圣人视角”的评价,笔者表示呵呵:有机会您不妨做个“打不还手”的示范吧。正当防卫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公民在公权力保护不能及时到达的一种自力救济权,为了制止不法侵害,该出手时就出手,没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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