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11 10:45:31
来源: 无
各县(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融媒体中心,金华广播电视总台:
为顺应新闻事业的发展和传播形态的变革,鼓励广大新闻工作者不断创制优秀新闻作品,努力提高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根据省相关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金华新闻奖(广播电视类)评选工作。
一、奖项设置及说明
金华新闻奖(广播电视类)取消“社教专题”奖项,新增“新闻纪录片”奖项。
为防止重复报送,同一新闻作品,只能参评一个奖项;同一媒体同一题材作品,在同一类项送评中最多不能超过两个品种。
评选分为初评和定评两个程序。初评委由市文广旅游局、市记协、市广电总台、市广电学会、各县(市)融媒体中心的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定评委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游局、市记协、市广电学会领导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
奖项设置:
广播电视新闻类(8项)
1.消息:报道新近发生事实的新闻作品。应简明扼要,表述准确,时效性强,新闻要素齐全。时长不超过4分钟。
2.评论:评析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的新闻作品。应观点鲜明,逻辑清晰,论据准确,论证有力。广播评论作品不超过 15分钟,电视评论作品不超过 40分钟。
3.新闻专题:深入报道新闻人物、事件的广播电视新闻作品,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应主题鲜明,选材典型,结构合理,报道生动,感染力强。广播专题作品不超过 30分钟,电视专题作品不超过 45分钟。
4.系列报道:围绕某一主题所作的多角度、多侧面报道的集合作品,包括连续报道、组合报道。应结构完整,报道全面,作品之间关联性强。参评该项目,单件作品不得少于3篇。跨年度作品按刊播结束年度申报。系列(连续、组合)报道作品,以所申报的每件代表作体裁适用相应项目规定,有 1 件代表作超长,即视该组作品为超长作品。
5.新闻纪录片:以纪实手法报道新闻事件、反映社会生活的视频作品(含新媒体新闻纪录片作品)。应具有较强的新闻性、思想性、艺术性,以及文献价值。以事实说话,结构严谨。电视新闻纪录片不限时长。
6.新闻访谈:就新闻事件和热点话题与相关人员进行访谈的新闻作品。访谈部分应不少于全部内容或时长的三分之二。访谈作品不超过1小时。
7.新闻直播:同步报道新闻事件的音视频新闻作品。应主题鲜明,信息丰富,现场感强。对同一新闻事件的间断性直播,可选取一个完整直播段参评。跨年度直播作品,首播时间和作品主体部分应在上一年度完成。一般性会议、演出、庆典、商务活动等的直播作品不参评。
8.新闻节目编排:以动态消息为主的常设集纳式新闻栏目编排作品。应编辑思想明确,编排合理流畅,主持人驾驭得当,制作水平较高。
二、参评指标分配
广播新闻:金华广播电视总台14件、各县(市)融媒体中心各9件。
电视新闻:金华广播电视总台16件、各县(市)融媒体中心各9件。
三、参评节目报送要求
(一)总体要求
1.语言文字规范,音视频质量上乘。
2.严格规范署名,如实填写主创人员及其分工。
按照在作品中的贡献大小排列主创人员顺序,如实填写。每件作品必须报1~3名编辑,不能空缺,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不含社会活动奖、内参),作者(主创人员)、编辑可以重复。所有按照“集体”申报的作品的作者(主创人员)、编辑须列出具体人员,上限为规定作者(主创人员)、编辑数量的2倍以内。
具体为:广播消息、评论,主创人员超过4人按“集体”申报;电视消息、评论,主创人员超过5人按“集体”申报。广播新闻专题,主创人员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广播系列(连续)报道、广播新闻访谈、电视新闻专题,主创人员超过7人按“集体”申报。30分钟以上的电视新闻专题、电视系列(连续)报道、电视新闻访谈,主创人员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广播新闻现场直播,主创人员超过9人按“集体”申报。电视新闻现场直播,主创人员超过10人按“集体”申报。新闻节目编排,主创人员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
台与部门领导没有参与主创、组织策划的,不得挂名。凡违反此要求的主创人员一律取消。推荐表上的主创人员名单上报后,一律不准在获奖后再以任何名义要求添加和改换排序。获奖作品和获奖作者的名单将在金华新闻网公布并存档。
今后对获署名集体作者的认定均以推送评奖时上报的名单为准。
3.严禁为评奖而制作、修改节目,对于作弊或未在评选年度播出的节目,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和获奖资格并通报批评,停止送评单位一年参评资格。评定结果将在金华新闻网上公示。
(二)报送材料及技术要求
参评浙江新闻奖(广播电视类)、浙江广播电视新闻奖的作品按照省广电局、省记协、省广电学会的评选通知要求报送,其他部分奖项的参评作品按照如下要求报送:
1.纸质材料:每个参评节目报送作品文字材料及推荐表一式2份。请准确填写节目的参评单位、参评类别、作品名称、时间长度、主创人员等信息,如出现主要信息失实、不符合要求等情况,即视为不具备参评资格;每份推荐表必须加盖参评单位、报送单位公章及主管领导签字,附于文字材料前,无公章及签名,视为不具备参评资格;推荐表统一用A4纸打印,原格式不变,打印字体为宋体。
2.电子材料:每个参评节目报送1套与原版播出作品一致的复制件和全部纸质材料的电子版,按要求拷贝到U盘。广播作品请复制为WMA或MP3格式文件;电视作品请复制为WMV或MP4格式文件。所有纸质材料的电子版均请制作成WORD格式文件。作品复制须确保内容完整、音质画面清晰、播放流畅。播出时含片头、片尾、广告的独立作品,务必完整复制片头、片尾内容。
所有报送材料,评奖后作为留档,不予退还。
(三)报送时间
金华新闻奖(广播电视类),定于1月13-14日评选, 1月17日定评,各单位将所有参评作品目录及纸质材料、音(视)频材料于1月10日前报送金华市广播电视学会。
(四)报送地址及联系人
邮寄:金华市人民西路238号 金华广电学会秘书处
邮编:321000
学会秘书处联系人:陈江苹,电话:82362409,13506582288
王 芸,电话:82362208,13757975797
邮 箱:1786064184@qq.com
本通知电子文本可登陆金华新闻网(www.jhnews.com.cn)查询和下载。
附件:1.2022年度金华新闻奖(广播电视类)广播电视新闻奖参评作品推荐表
2.2022年度金华新闻奖(广播电视类)广播电视新闻奖报送目录
3.2022年度金华新闻奖(广播电视类)电视新闻奖系列(连续、组合)报道作品完整目录
金华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金华市广播电视学会
2023年1月6日
金华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办公室 2023年1月6日印发
附件1
2022年度金华新闻奖(广播电视类)
参评作品推荐表
作品标题 | 参评项目 | |||||||
主创人员 | 主创人员的岗位和姓名,如为“集体”,须以()列具体名单,格式为:集体(╳╳╳……) | 编辑 | 主创人员的岗位和姓名,如为“集体”,须以()列具体名单,格式为:集体(╳╳╳……) | |||||
播出机构 | 首发时间 | 填报 年 月 日 时 分,系列(连续)报道填写起止日期 | ||||||
频率 频道 | 作品时长 | 系列(连续、组合)报道填写完整报道的平均时长 | ||||||
播出栏目 | ||||||||
︵ 采作 编品 过简 程介 ︶ | ||||||||
社会 效果 | ||||||||
︵ 初推 评荐 评理 语由 ︶ | ||||||||
推荐单位意见 | 报送单位意见 | |||||||
领导签名: (盖单位公章) 2023年 月 日 | 领导签名: (盖单位公章) 2023年 月 日 | |||||||
联系人(作者) | 手机 | 电话 |
附件2
2022年度金华新闻奖(广播电视类)
报送作品目录
(由报送单位填写)
序号 | 作品标题 | 时长 | 主创人员 | 编辑 | 播出机构 | 参评项目 |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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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单位意见 |
领导签名: (盖单位公章) 2023年 月 日 | |||||||||
联系人 | 电话 | 手机 | ||||||||
联系人地址 | 邮编 |
备注:主创人为“集体”的,以()列具体名单;时长格式示例:5′30″
附件3
金华新闻奖(广播电视类)系列(连续、组合)
报道作品完整目录
作品标题 | ||||||
序 号 | 单篇作品标题 | 体裁 | 刊播 日期 | 版面名称及版次或频率(道)及栏目 | 字数 (时长) | 备注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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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附在系列(连续、组合)报道参评作品推荐表后,在“备注”栏注明代表作,3篇代表作必须是从开头、中间、结尾三部分中各选1篇。时长格式示例:5′30″。特别提示:体裁一栏为各作品实际体裁(消息、评论等),不得填系列(连续、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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