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24 18:51:37
来源: 金彩云客户端
职业病防治
用人单位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员:请注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各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职业病防治
用人单位具体要做哪些工作?
1.开展分级分类自查
2.开展在线培训
3.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4.开展职业健康检查
5.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6.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
7.完善职业病防护措施
8.设置警示标识
9.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PART.01
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浙卫办监督发函〔2022〕7号)要求,金华市各卫生监督所依托浙江省职业健康在线系统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分级分类管理工作。
填报方式:
用人单位可登录浙江省职业健康在线系统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自查。
网址:
https://ohonline.wsjkw.zj.gov.cn/login
账号:
用人单位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扫描二维码打开职业健康在线系统)
用人单位自查模块操作具体流程详见:
点击可查看。其中职业病危害暴露风险分级需由第三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后填报。为方便各用人单位开展该项工作,也可联系第三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寻求指导和协助填报。
审核要求:
当地卫生监督所将对各单位填报内容进行审核。若审核未通过,用人单位需按退回意见进行修改后再次提交;审核通过后,点击“导出”选项,下载三份最终版文档,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并盖公章后,扫描存档备查。
PART.02


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健康知识培训。取得的合格证书是依法接受培训的证明。

(扫描二维码查看在线培训流程)
PART.03

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职业病危害一般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扫描二维码查看全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名单)
PART.04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法律法规要求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注:预约职业健康检查时用人单位必须提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职业健康检查必须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才能进行。

(扫描二维码查看全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名单)
PART.05

PART.06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同时”流程:点击可查看。
PART.07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做好相应的发放记录,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
PART.08

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的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PART.09

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做好六个盒子的台账)。

(扫描二维码查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模板)
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卫生监督所
更多资讯请关注金彩云
凡注有"金华新闻网"或电头为"金华新闻网"的稿件,均为金华新闻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金华新闻网",并保留"金华新闻网"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