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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快评| 多次猥亵幼女,8年后登报道歉!未追究刑事责任是遗憾

2023-05-24 17:35:39

来源: 金彩云客户端

作者: 沈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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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报纸《中国新闻》刊登的一则《道歉声明》显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规划总院员工岳仲金在1997年至2004年,多次对一幼女实施猥亵,现向受害人登报道歉。但由于受害人2017年报案时,已超过追诉时效,司法机关未予追究岳仲金刑事责任。受害人于2020年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获赔各种损失共计30余万元

令人遗憾的是,根据我国目前刑法来看,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五年,可猥亵儿童罪的量刑一般都在五年以内。而在岳仲金一案中,受害人报案时距案发已快20年,因此无法对其进行追诉

这起事件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和讨论。一些人质疑为何犯罪分子能够获得改过自新的机会,同时忧虑被害者的权益是否得到了保护。随着《道歉声明》的公示,这件尘封多年的案情昭然若揭,但仅凭这则道歉并不能抹去岳仲金所犯罪行给受害者造成的伤害和痛苦。这迟来的30万,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给受害人带来安慰,却填不平其在心理和精神层面上已然产生的创伤。因此,此案相较于以民事赔偿和登报道歉了结,相信公众与当事人所盼如出一辙,岳仲金应该补回自己20年前本该承担的刑事责任,确保犯罪行为得到严惩,而不是因为追诉时限到期就逃之夭夭。

这份《道歉声明》的重要性不能被低估。不管如何,这是一个积极的回应,表明犯罪分子对自己的错误行为供认不讳,也给了受害者一个交代。同时,这起案件不仅仅是一个体事件,更反映出当前我国社会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方面的薄弱环节。对于这起案件,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要持续关注并表明态度,持续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犯罪行为的警惕性,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家庭和社会的教育工作,加强性教育和防范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从源头上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要实现依法治国,必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此基础上,法律是否能够顺势而有所为,因案而再优化?在面对多年积蓄却并未得到妥善解决的刑事案件时,整个刑事法律体系可否顺应时代变化浪潮,在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征求意见后,对刑事诉讼法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就本案来说,法律应该严明,刑罚更应该有力。同时,针对此类案件,司法部门是否可以酌情延长追诉期?给与犯罪者应有的法律制裁,为受害者争取更多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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