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方  >  永康   正文

永康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

2019-11-30 17:36:09

来源: 金华日报

作者:

金华新闻客户端11月28日消息  记者  巩长青

永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从今年10月起联合三方机构,实行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又脏又臭的泔水不仅不再污染环境,还能制成生物柴油、产生沼气发电,让餐厨垃圾变废为宝,美好的期待正照进现实;从而也杜绝了“泔水猪”“地沟油”这些人们健康潜在的“杀手”,成全了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你担忧的?即将成为过去

“城区的餐厨垃圾,我们都要进行集中收运。”

凌晨4时,永康伟明餐厨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李新力和同伴们开启了一天的工作。

早上6时许,李新力来到永康市总部中心人才公寓小区,当李新力到来收运时,小区垃圾房卫生保洁员张玉灵早已等候在那里,为他们打开了垃圾房门。

李新力和同伴熟练的从垃圾房内拖出垃圾桶,推到专业的垃圾收运车旁,按下按钮餐厨垃圾就被抬起倾倒到槽罐内。

“一段时间的运行,小区的业主已经习惯了垃圾分类。”张玉灵一边熟练的接过业主分好的垃圾,一边又熟练的分配到不同的垃圾桶内,对于餐厨垃圾她习惯性的将垃圾的外包装撕开投入标识有其他垃圾的垃圾桶中,因此餐厨垃圾里基本都是湿垃圾。

“现在分类才像样,以前自己分好了,可就一个收运车,分好垃圾再倾倒到一起,垃圾分类有什么意义呢?”小区业主吕晶的想法代表了曾经大多数业主的顾虑。

“谁不希望自己居住的环境更美。”单独收运的方式让小区业主在垃圾分类这项工作上变得更自觉了。总部中心人才公寓物业保洁处负责人邵云表示,总部中心人才公寓小区的垃圾桶也曾因为没有强制分类,加上收储设施并不完善,业主的垃圾分类积极性大打折扣。不过自从有了分类收运车后,很多市民曾经的顾虑被打消,垃圾分类真正变成了一种流行,不少业主都是让孩子来倒垃圾,一种文明的社会新风尚在小区正在蔓延……

你关心的?正是执法部门关注的

不仅环境得到改善,居民的饮食安全也得以规范,以往小餐馆里的餐厨垃圾都会卖给养猪厂当饲料,在此过程中,存在餐厨垃圾变为地沟油的可能性。永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科工作人员周雪梅表示,自从推行了餐厨垃圾处理方案,基本上从源头杜绝了‘泔水猪’‘地沟油’上桌,保障了市民‘舌尖上的安全’。餐厨垃圾处置不仅提升了垃圾分类收集处置的实效性,还挤压了私人收运的空间,减少了餐厨垃圾回流市场的风险。

据了解,自今年10月8日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在东城街道、西城街道、江南街道、经济开发区和城西新区范围内的从事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活动的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餐厨垃圾,纳入集中无害化收运处置体系,由已获得永康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特许经营权的企业——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统一收运处置。该公司首先与餐饮单位签订收运协议,随后发放专用垃圾桶,并商定每天上门收运的次数。餐饮单位只需将餐厨垃圾装入专用垃圾桶,放到事先双方约定的位置,以“桶等车”的方式进行收运。

目前,永康市餐厨垃圾收运工作正以点带面形式铺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工作事件中创新“两定模式”即定点倾倒+定时清运,变“乱丢放”为“精确投”、变“随时倒”为“定时运”、变“粗管理”为“细管理”。

截至目前,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工作已基本覆盖东城街道、江南街道、西城街道、城西新区范围内的政府机关、学校、大中型餐饮单位,已签约288家,西城街道步行街集中投放点5个,城区示范小区1个(人才公寓)。目前已陆续开始收运,日收运餐厨垃圾量近10吨,地沟油3吨。

你期待的?已经照进现实

对于收运来的餐厨垃圾如何处置,记者随车来到了永康伟明餐厨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记者看到这些餐厨垃圾运达处置中心后,经过地磅称重、自动分拣、细分制浆、湿热水解及离心机提取油脂、有机渣和水相混后厌氧发酵,这些前一晚还是永康人餐桌上的剩菜残羹就转化成了沼气、蒸汽、工业用油脂,无法进行利用的固体残渣通过焚烧,产生新的清洁能源。

“平均一吨垃圾能发电120度。”永康伟明餐厨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贺包瑞表示,餐厨垃圾进入卸料大厅,在这里,每一个步骤都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来执行,从废铁、塑料等垃圾的自动分拣,到水、油、渣的消化分离,再到沼气沼渣的燃烧发电,全部自动化操作,大大节省了时间,提高了效率。

据了解,由永康伟明餐厨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永康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中心的处置规模为日处理餐厨垃圾100吨,地沟油10吨。

“下一步,我们将沿街小餐馆纳入餐厨垃圾处置范围,”周雪梅说,对餐饮单位餐厨垃圾的分类处理探索,给市民生活垃圾分类提供了借鉴,未来将有更多的小区和小型餐饮企业加入其中。

你需遵守的?一点都不能马虎

市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工作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但仍有部分餐饮单位擅自将餐厨垃圾进行销售,为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根据《浙江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罚。

第八条 从事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活动应当具备相应的条件。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通过招标、特许经营等方式确定餐厨垃圾收运企业(以下简称收运企业)、餐厨垃圾处置企业(以下简称处置企业),并与其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经营服务协议。

第二十六条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将餐厨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混合投放的,由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将餐厨垃圾交由本办法第八条规定以外的单位、个人收运或者处置的,由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 单位或者个人擅自从事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活动的,由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以下规定处罚:

(一)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自行就地处置餐厨垃圾未报送备案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二)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不执行餐厨垃圾交付收运确认制度或者未建立相应的记录台账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收运企业、处置企业不执行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交付确认制度或者未建立相应的记录台账的,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三) 收运企业、处置企业不按照要求如实报送餐厨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资料的,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更多资讯请关注金彩云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金华新闻网"或电头为"金华新闻网"的稿件,均为金华新闻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金华新闻网",并保留"金华新闻网"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