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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赔付太大意!永康人社千里奔波践行“三服务”

2019-12-05 15:56:12

来源: 金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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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新闻客户端 12月5日消息 金华日报记者 吴军勇 通讯员 潘跃锋


    员工工亡,企业到底该怎么做?今年上半年发生在永康某建筑工地的一起工亡事故,以及企业主大意的做法,给了他人以警示。

    余某是永康某建筑工地的一名员工。今年3月,余某在工作时不慎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次日,余某的2位哥哥赶至永康,与企业协商相关赔偿事宜,最终敲定由企业按工伤保险工亡标准先行一次性赔偿81万元,而工伤保险基金工亡赔偿款则归企业所有。双方就此签订相关协议,协议上还标明余某家属在领取补偿款后,需协助企业在后期准备工亡待遇申领相关资料。

    一次性支付赔偿款后,企业按流程向永康市人社局申领工伤保险工亡待遇。在作出工伤认定结果后,企业按先前约定联系余某哥哥,要求其配合提供相关资料时,却屡次遭到拒绝。企业一时没了办法,只好将双方签订的协议书与付款凭证提交至人社局。

    永康市人社局随即展开调查发现,余某虽未婚无子女,但其尚有一名82岁双目失明的母亲,工亡赔偿受益者应是其母,而并非是余某的2位哥哥,但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并没有余某母亲的授权或委托。进一步深入了解后,该局工作人员还发现,企业支付赔偿款的账户户主也并非是余某哥哥,而是余某的侄子。了解该情况后,企业负责人心急如焚,直呼“大意了”!

    为了帮助企业解决这项难题,永康市人社局于日前委派了工作人员前往余某的老家重庆省秀山县,主动帮助企业获取工亡待遇申领相关材料。

    到达秀山县后,工作人员先后核实余某的婚姻状况、家庭成员组成、其母社保待遇领取情况后,又马不停蹄前往余某在秀山县的村子。工作人员一行来到了余某家中见到了余某的母亲。在与其母的交谈中,人社局工作人员了解到余某母亲虽行动不便,但精神尚可,且81万元赔偿款已做好相关分配。

    除了帮助企业核定相关事实外,永康市人社局工作人员此行的另一个目的,就是帮助余某母亲办理申领供养亲属抚恤金手续。按照相关规定,余某的母亲自余某去世次月起,即可领取每月924.96元的抚恤金,直至去世。“你们大老远赶过来,这样的服务真是太了不起了!”得知该情况后,余某的母亲热泪盈眶,一个劲地竖起大拇指连声夸赞道。

    至此,这一拖延了半年多的工亡待遇申请事件终于圆满落幕。

    今年以来,永康市人社局积极主动落实“三服务”,主动帮助为企业、群众和基层解决实际问题的决心。该局在“三服务”过程中主动找差距、抓落实,内延外展,保证“三服务”活动向纵深延伸的同时,断优化服务意识,让“三服务”更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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