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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法院曝光以下失信被执行人

2019-12-06 15:37:16

来源: 金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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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基本解决执行难”到“切实解决执行难”,法院执行力度不断加强,对于“失信者”绝不手软!

  因下列被执行人在2019年12月5日之前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之规定,现通过媒体公布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

  法院敦促被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尽快主动履行义务。如已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请及时与永康法院联系,或在“金华法院”微信公众号后台留言,核实后推文将置顶留言公布具体履行情况。

  永康市人民法院将持续曝光失信被执行人,欢迎大家持续关注、共同监督,营造良好诚信的社会环境!



被执行人应永,男,1980年6月出生,住永康市江南街道湖西村。

应永应偿还林某15.5万元及利息,永康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应永仍未履行。



被执行人胡泽杰,男,1997年9月出生,住永康市芝英镇溪岸村新兴路。

胡泽杰应偿还刘某某1万元及利息,永康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胡泽杰仍未履行。



被执行人梅超超,男,1984年11月出生,住永康市芝英镇芝英三村。

被执行人梅苠苠,男,1986年7月出生,住永康市芝英镇芝英三村。

梅超超、梅苠苠应偿还傅某某7.95万余元及利息,永康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梅超超、梅苠苠仍未履行。



被执行人应宇阳,男,1975年12月出生,住永康市芝英镇亳塘村上亳塘新村。

应宇阳应偿还杨某某50万元及利息,永康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应宇阳仍未履行。



被执行人舒锦秀,男,1970年3月出生,住永康市江南街道南苑路。

舒锦秀应偿还李某某4.5万元及利息,永康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舒锦秀仍未履行。




被执行人倪显进,男,1966年12月出生,住永康市花街镇倪宅村。

被执行人胡章海,男,1964年06月出生,住永康市东城街道塔海村。

倪显进、胡章海应偿还金某某40万元及利息,永康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倪显进、胡章海仍未履行。




被执行人章磊,男,1969年01月出生,住永康市江南街道西津新村。

被执行人俞雪,女,1977年01月出生,住永康市石柱镇天表村。

章磊、俞雪应偿还李某某77万元及利息,永康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章磊、俞雪仍未履行。



被执行人李达,男,1978年3月出生,住永康市龙山镇桥下三村红星街。

李达应偿还陈某某130.6万元及利息,永康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李达仍未履行。



被执行人张木荣,男,1960年2月出生,住永康市江南街道上把赵村兴赵区。

张木荣应偿还应某某131.2万元及利息,永康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张木荣仍未履行。



被执行人方伟福,男,1976年1月出生,住永康市东城街道。

方伟福应偿还王某某等25.8万余元及利息,永康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方伟福仍未履行。



被执行人叶利昌,男,1981年5月出生,住永康市前仓镇界牌村。

叶利昌应偿还徐某某13.05万元及利息,永康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叶利昌仍未履行。




被执行人周振起,男,1986年8月出生,住永康市古山镇皮店村。

被执行人李云霄,女,1987年7月出生,住永康市古山镇皮店村。

周振起、李云霄应偿还韩某某3.76万余元及利息,永康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周振起、李云霄仍未履行。



被执行人颜法宝,男,1980年7月出生,住金华市金东区岭下镇后溪村福建铺自然村。

颜法宝应偿还徐某某7.29万元及利息,永康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颜法宝仍未履行。



被执行人金香菊,女,1963年11月出生,住永康市唐先镇唐先三村。

金香菊应偿还夏某某9.5万元及利息,永康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金香菊仍未履行。



被执行人应泽亮,男,1959年11月出生,住永康市古山镇浩山头村。

应泽亮应偿还孙某某10万元及利息,永康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应泽亮仍未履行。



被执行人胡大伟,男,1983年10月出生,住永康市西溪镇壶坑洞村。

胡大伟应偿还胡某某30万元及利息,永康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胡大伟仍未履行。



被执行人陈进华,男,1972年2月出生,住东阳市横店镇维风社区。

陈进华应偿还周某某10万元及利息,永康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陈进华仍未履行。



被执行人吕永道,男,1987年8月出生,住永康市西溪镇西溪村。

吕永道应偿还武义县某酒行12.51万余元及利息,永康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吕永道仍未履行。




被执行人胡毅,男,1975年4月出生,住永康市象珠镇黄岗村。

被执行人胡哲,男,1977年11月出生,住永康市象珠镇黄岗村。

胡毅、胡哲应偿还俞某某10万元及利息,永康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胡毅、胡哲仍未履行。




被执行人李可,女,1975年9月出生,住永康市东城街道九铃东路。

被执行人吴丽芬,女,1978年8月出生,住永康市东城街道黄棠村。

李可、吴丽芬应偿还李某某5900元及利息,永康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李可、吴丽芬仍未履行。



被执行人李彩霞,女,1966年5月出生,住永康市龙山镇桥头周村。

李彩霞应偿还胡某某400万元及利息,永康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李彩霞仍未履行。




被执行人王武郎,男,1962年4月出生,住永康市东城街道河南二村。

被执行人徐航,女,1966年4月出生,住永康市东城街道河南二村。

王武郎、徐航应偿还某银行永康市支行25万元及利息,永康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王武郎、徐航仍未履行。



被执行人应志攀,男,1992年12月出生,住永康市芝英镇芝英一村。

应志攀应偿还某银行永康市支行35万元及利息,永康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应志攀仍未履行。



被执行人王华岱,男,1992年3月出生,住永康市东城街道下店午村。

王华岱应偿还某银行永康市支行39.84万余元及利息,永康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王华岱仍未履行。



被执行人章之敏,男,1952年3月出生,住永康市江南街道湖西村。

章之敏应偿还沈某某110万元及利息,永康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章之敏仍未履行。



被执行人徐忠狼,男,1962年7月出生,住永康市西城街道小营盘。

徐忠狼应偿还王某某80万元及利息,永康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徐忠狼仍未履行。



被执行人李伟广,男,1971年11月出生,住永康市西城街道李店一村。

李伟广应偿还王某某852万元及利息,永康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李伟广仍未履行。




被执行人吕开拓,男,1964年8月出生,住永康市龙山镇岭脚村。

被执行人应笑英,女,1971年4月出生,住永康市龙山镇岭脚村。

吕开拓、应笑英应偿还应某某170万元及利息,永康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吕开拓、应笑英仍未履行。



被执行人凌威力,男,1988年1月出生,住永康市舟山镇凌宅村。

凌威力应偿还陈某某41.34万余元及利息,永康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凌威力仍未履行。



被执行人卢雷瑞,男,1979年4月出生,住永康市东城街道堰头村。

卢雷瑞应偿还胡某某9.24万余元及利息,永康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卢雷瑞仍未履行。


来源:永康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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