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10 16:58:00
来源: 金华日报
金华新闻客户端12月10日消息 金华日报记者 胡清波
昨天,记者从永康市职工互助保障会一届七次理事会了解到,永康市职工医疗互助报销与医保“一站式”结算将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届时,职工在医疗机构结算费用时刷医保卡就能同步完成医疗互助保障报销手续,真正实现报销“零次跑”,全力提升职工群众办事获得感。
此次即将推行的职工医疗互助报销与医保“一站式”结算,打通了部门之间的“信息孤岛”,将职工医疗互助保障信息与医保数据联网互通,突破了工会现有的单一工作平台,创新实现职工医疗互助保障与医保同享信息、同步监控、同时结算。
据悉,永康市职工于2020年1月1日起生病住院的(跨年度住院的,以出院时间为准),参保职工通过刷医保卡,就可完成工会互助报销结算。这就意味着职工出院时,医院已经完成费用报销结算工作,职工不用再携带相关材料到工会报销,真正实现“零次跑”。值得一提的是,只要属于永康市医保卡能够刷卡结算地区,无论市内市外,省内省外,如杭州、上海等地,参保职工都可凭医保卡轻松完成工会互助报销结算。
过去的5年,永康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事业扎实推进、创新发展,在各级工会的共同努力下,互助制度建设、保障覆盖面、职工受惠面等各方面,不仅圆满完成了上级工会的目标任务,而且推出了很多惠民利民的创新之举,形成了鲜明的“永康特色”。今年,永康市参保职工达到了61412人,同比增长 10.3%。截至目前,永康市职工医疗互助已累计报销5316人次,报销金额5067683.23元。
1、2020年1月1日(含)以后,“一站式”结算的范围有哪些?
答:参加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医疗互助金报销实现“一站式”结算,职工在出院时医疗互助待遇与医保待遇一并结算,即时享受。医疗互助结算以出院日期为准。
参加非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职工、没有参加任何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职工、女职工生育特定互助金、死亡特定互助金等不能实现“一站式”结算的,到永康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报销。
2、女职工生育特定互助金报销截止期限?
答:女职工生育特定互助保障金申请截止时间,原则上在该互助期期满后顺延一年。即第四期(2018年7月1日—2019年6月30日)女职工生育特定互助金报销截止期限为2020年6月30日。
3、工会医疗互助保障实行“一站式”结算后,之前发生的医疗互助报销怎么办理?
答:2019年12月31日(含)前出院的符合职工医疗互助报销条件的医疗费用,仍按原报销方式到永康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或通过“永康工会”微信公众号中的“医疗互助”平台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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